全国人大代表梁建勇:建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2016-03-16 1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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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梁建勇:建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副省长梁建勇参加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胡美东 摄)

2016年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副省长梁建勇在会上表示,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已形成较大的外贸进出口规模、较强的加工制造能力和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逐步成为我国扩大开放的重要窗口、吸引境内外投资的重要载体和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的先行先试区域,建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发展。

梁建勇指出,在多年的发展实践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政策定位失焦。二是比较优势不彰。三是法律定位缺失。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长期处于边探索、边试点、边调整的交叉适用阶段,没有一部全国性跨部门的法律来规范解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功能定位、授权、调整等问题。

为此,梁建勇提出以下五个建议:

1.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涉“税”政策。可允许企业根据经营实际状况,出区内销及承接国内维修业务时实行“选择性征税”,可选择按料件或成品(维修费用)关税率征税;实行适度国内税优惠政策。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行相关税收特殊政策(如在所得税、印花税等),以强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境内关外的“特殊”地位,拉升区内外政策差,将有利于盘活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资源。

2.改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模式。一是“一线”放宽,“二线”管住。建议一线进出境由报关制向备案制转变,结合“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推行“先入区、后报关”业务,进一步放宽“一线”;二线进出区时,由现区内外两企业关联报关向区内“一般纳税人”企业一次报关转变,落实区内企业国内市场的主体地位。二是逐步过渡到单“网”监管。可强化信息围网,弱化乃至取消物理围网管理,探索按“大数据”思路规划建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账册管理体系,对接企业运营信息,实行按货物属性、按业务种类分类监管,满足区内企业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及非保税货物等多元业务发展需要。

3.实行分类管理。对企业、商品实行差别化管理,把监管资源集中在风险高的领域,实现有效监管、风险管控与高效运作的有机统一。

4.实行高效统一的监管流程。运用信息化技术,统一信息化平台,破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信息“碎片化”、管理模式“条块化”与管理资源“分散化”,以集约高效为导向,重构“扁平化”监管流程,打造事前、事中与事后“三位一体”及业务多元化的安全高效监管体系。

5.推行口岸单位及地方政府部门“三互”作业改革。优化“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功能,实现企业申报数据共享、关检查验指令自动对碰、执法动作互认、关检核放信息联网发送;推动海关、国检、海事、边检等监管设施资源整合,共用港口、卡口、检查场地和查验设备,实现交通工具一次进场,一次联检、一次查验;推动区域一体化通关管理,强化跨部门、跨地区通关协作,实现在货物进出口岸或申报人所在地海关和检验检疫均可办理全部报关报检手续,依托各方电子放行信息,最终实现全国通关无纸化、一体化。(记者 胡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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