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邓文山:建议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2016-03-16 1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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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邓文山在会上建议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延长村委会任届期,将有利于农村的长远发展。

邓文山指出,通过近几年的村委换届选举情况看,村委会成员、广大村民反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委会届期为3年的规定太短,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村干部队伍不稳定影响农村的长远发展。二是村委会届期太短,村干部轮换太快,使村干部经常处于“动态”之中,也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工作缺乏长期打算。

邓文山说,一般情况下,村民通过换届选举进入村委班子后第一年期间,党委、政府会安排新任村主干参加任前必要的学习培训,慢慢的熟悉村里的业务;第二年才真正开始忙工作;到了第三年快要换届时,至少有半年时间在考虑是否参加下一届村委会选举,如何才能连选连任。

此外,邓文山说,选举频繁会浪费大量人力和财力。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虽然这项工作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但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并认真、严密地组织、引导。每次选举,地方党委、人大、政府都要抽调大量干部参加选举的指导和组织工作。

“我县村委会选举经费的支出主要由县、乡、村各自承担。这笔开支对于富裕村影响不大,而对于一些贫困村来说,就是一笔较重的负担。”邓文山说。

为此,邓文山建议全国人大尽快修改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将村委会的届期由3年改为5年,使县、乡、村的换届选举同步进行。(记者 胡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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