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李伯平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解读了《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首次将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纳入服务绿色通道。
李伯平说,社会上“重学历,轻技能”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高技能人才待遇偏低、社会地位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将高技能人才纳入服务绿色通道,大力集聚能支撑中国创造、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是山东省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也是山东省经济发展战略及产业转型发展的客观需要。
《规定》也首次将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际性学术科研组织会员、会士等能够引领国际科学发展趋势的战略科学家和高端外国人才纳入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
李伯平介绍,山东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在出入境和居留、户籍、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职称、编制、薪酬等方面享受17条高含金量的人才政策。
山东将对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颁发《服务绿卡》,取得服务绿卡的引进人才可享受《规定》中的各项绿色通道服务。
在出入境和居留方面,对引进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及团队成员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和居留等便利;对引进的外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取消来鲁工作许可的年龄上限,可根据情况签发2至5年有效的外国专家证。
在配偶随迁方面,《规定》明确了配偶工作可由引进单位妥善安排,对于暂时无法安排的,《规定》进一步设定了“保底”政策,即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所在市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最多发放3年。在住房保障服务方面,支持各地购买合适的商品住房作为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
在交通服务方面,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在省内机场、火车站、码头乘机(车、船)时,凭《服务绿卡》可享受贵宾通道服务。
《规定》还在工商、税务、海关、金融等方面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精准细致的服务。
在编制管理方面,引进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内直接办理入编手续,不受用编进人计划限制;已满编超编的,可先使用事业单位精简压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待自然减员后,改为占用用人单位编制。
在职称评聘方面,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引进到事业单位在岗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可根据资格条件先聘用到相应岗位。
在薪酬方面,引进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薪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记者 赵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