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姬海朝荣获“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 崇法为民 书写忠诚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2016-03-09 14: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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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西峡县县委宣传部获悉,在3月2日中宣部命名的第二批50名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中,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法庭庭长姬海朝登上此榜。获此殊荣者,河南省有两人,全国法院系统共有3人。

学习雷锋好榜样,立足岗位作贡献。2015年,姬海朝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61月,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2016年3月,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

此前,姬海朝已是全国法院系统中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公正司法的典型法官。2014年,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5年,他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今年1月,他荣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是怎样的理想信念,让他扎根山乡、公正执法26年?是怎样的道德力量,让他热情送法、柔情执法佳绩不断?3月初,全国学雷锋热潮骤起,记者走进龙乡西峡,寻找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者的力量源泉。

“我是农民的儿子,也是农民的法官。我懂得忠诚崇法,更懂得为民执法。”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名单公布那日,他一如往昔坚守岗位,“当好基层法官,就要学习雷锋‘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西峡县委书记孙起鹏称赞,姬海朝同志是雷锋精神“仰之弥高、钻之弥深”的忠实传承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模范践行者。

忠诚崇法,唯有对法律的信仰,让姬海朝用一生的时间奔向彼岸。过了知天命之年,习习山风中,姬海朝总会陷入对往昔的回忆。

老鹳河是西峡的母亲河,因鹳鸟而得名,长年累月在鹳河繁衍生息的鹳鸟也成了西峡人民心目中的“吉祥鸟”。姬海朝就是一位喝着老鹳河水长大、看着鹳鸟翩翩起舞成长起来的西峡人。川流不息的老鹳河养育了一方百姓,也培育了这方百姓先人后己、无私无畏的性格特质。

19628月,姬海朝出生在西峡县米坪镇河西村。他是全村人的骄傲。1983年,他从声名赫赫的百泉农专(现为河南科技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进入县城为牲畜开药方、做手术,成为县兽医站技术骨干。7年后,他通过全县招考进入西峡县人民法院工作,从丹水法庭的书记员做起,由五里桥法庭到县法院民事法庭、刑事法庭、审监庭,历任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20101月任双龙法庭副庭长,20113月至今任双龙法庭庭长,正科级审判员,一级法官。

“法院是法律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法律如果没有法院的阐述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面对“人生何以转折、职业何以转行”的提问,他借用美国法学家汉密尔顿的名言以表白心迹,并将其做成标语悬于双龙法庭墙上,每每开庭便呈于眼前。

对法律的信仰,让姬海朝用一生的时间奔向彼岸。1990年起,他用了3年的时间学完了法律大专的课程;再3年,他顺利拿到法学自考本科学历。同时,他跟着老法官整理、翻阅卷宗、做笔记,实现了从一名法律门外汉到办案行家里手的跃升。

对法律的信仰,让姬海朝用生命的分量经受考验。20129月5日傍晚时分,进村开庭返程途中,他和同事乘坐的警车在一急转弯处被一辆违章占道的大货车拦腰撞翻,年仅24岁的同事当场遇难,姬海朝手腕等多处骨折,身受重伤致九级伤残。高血压、心脏病、胃病……躺在病床上,姬海朝想得最多的是牺牲的同事,手腕的石膏还未拆掉,他就返回双龙法庭。

村口送法,以身边的人现场说法,用百姓的语言说法,群众最信服。西峡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典型深山县。双龙法庭辖双龙、二郎坪和太平等3个镇45个村156个组,4.5万名乡亲散居于782平方公里的沟沟岔岔中。距离双龙法庭最远的是太平镇上口村,约106公里,乡亲们来趟法庭来回骑摩托绕山路也得半天工夫。

是老百姓自己来,让法官图个一身轻松,还是法官走下去,让百姓图个安生?素有“农民法官”美誉的姬海朝选择了后者,“宁让自己多走路,不让百姓多跑腿”。于是,伏牛山间便有了“车载法庭”,他又多了一个“铁脚法官”的称号。

“现在开庭!”法徽、法槌搬上警车,国徽架到车顶,车身悬挂“西峡县人民法院车载法庭”横幅,从村里借来桌椅板凳,搭起临时简易的审判台……伴随着清脆的敲击法槌声接下来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认证,所有程序“一个都不能少”;平时很少有机会“出庭”的乡亲们感受着法庭审案的每一个环节,经过一番互动,案件情节一目了然,最终成功调解。

被告心服,原告感谢,旁听的乡亲们从中有所感悟。对于“车载法庭”,西峡县人民法院前任院长宋长青最看重的是其普法意义,“法官居中裁判、以案说法,以身边的人现场说法,用百姓的语言说法,群众最信服”。

闫根定是双龙镇小水村的致富能手,以卖春栽香菇菌种发家。2014年五一前后,他卖出的菌种“兴农一号”因生理性菌丝妄长症,造成河南、四川、陕西、湖北4省300余户香菇种植户损失至少130万元,针对闫根定的诉状像雪花一样飞来。同年8月,闫根定的妻子遭遇车祸,锁骨断裂。综合案情实际,姬海朝决定把“车载法庭”开到小水村村口开庭。原告四面八方齐集这里,对闫家人的真诚和不幸的遭遇有了直观的感受,不约而同提出“每袋象征性地赔一块钱”,帮助闫根定渡过难关。

闫根定案让乡亲们明白,有了责任,千万不要逃避,必须依法担责。当然,法律也不会让担当者无路可走。

2010年以来,姬海朝利用“车载法庭”巡回审判436件,巡回审判率达85%,无一起超审限、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

柔情执法,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温情办案,恩怨总会烟消云散。西峡山大,历史上一半在秦国,一半在楚国。历史遗风深深烙在45万西峡人的骨子里:“你敬我一尺,我让你一丈;你欺我三分我还你一寸。”姬海朝深谙这个道理,认为只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温情办案,恩怨总会烟消云散。

家住双龙镇山涧沟村的六旬老人靳老汉,因杜某拖欠其2095元劳务费而求助于双龙法庭。可询问并登记双方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时,姬海朝发现杜某已经搬离原址,邻居也只能提供大概位置。姬海朝二话不说,立即带着法庭同志连夜赶到县城,在杜某可能居住的小区挨个打听,终于找到杜某。当姬海朝把劳务费递到靳老汉手中时,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种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体现在姬海朝工作的许多细节:他在法庭门口悬挂温馨提示牌,告知来庭群众法庭干警去向及联系方式;为方便残疾人诉讼,在法庭设立了残疾人通道;对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口头诉状记录;对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援助,依法缓减免诉讼费。

丁河镇李某不会忘记,因小拉车打气爆胎受伤而与销售商打官司,调解期间儿子又车祸住院,姬庭长自费购买水果、营养品专程赶到医院看望;山涧沟村陈老汉不会忘记,因自家黄狗撞人致伤,双方长期达不成赔偿协议,姬海朝驱车20多公里,在陈老汉家门口成功调解。

2010年以来,姬海朝受理各类民事案件721件,审结710件,结案率达98%。其中,调解撤诉575件,调撤率达81%。

伏牛山之巅,鹳河之畔,我们在“铁脚法官”的崇法理念、“移动庭长”的为民情怀中,找到了姬海朝坚守基层的力量源泉。(张雷龙 杨文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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