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 八成养老机构需转制

来源: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
2016-03-02 1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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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促进养老服务业公平竞争”。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在31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方案》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资入股、收购、委托管理、公建民营等方式,建设和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利用公办养老机构现有土地资源和房屋设施,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扩建和运营管理。

同时,放宽民非类养老机构资产管理政策,允许民非类养老机构出资者拥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并按不高于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的标准提取盈余收益。

扶持竞争力强、有实力的大型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走集团化发展道路,跨地区、跨行业、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

加快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步伐,大力发展候鸟式养老、旅游养老、农家养老、以房养老、会员制养老等新兴业态。

周云平介绍,到2020年,山东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100万个以上。

此外,“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将继续每年安排10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重点面向社区、居家和农村养老倾斜,进一步提高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本专科生从业补助标准,新增日间照料设施运营、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等项目,将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奖补政策延续到2020年。

强化投融资支持,省级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通过贷款贴息、小额贷款、上市融资以及抵质押贷款,拓展投融资渠道。(宗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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