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儒林同志简历| 给山西省委书记留言
人民网北京2月29日电 日前,山西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儒林的8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儒林书记:我公司开发的大同市梧桐苑小区,于2013年12月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净地,当时该宗地已收归国有,现梧桐苑小区已建成,共有高层住宅8栋,居民1340户,即将交付业主投入使用,但落户手续仍未解决。由于该宗地所处的位置,到底是属于南郊区公安分局管辖,还是属于城区公安分局管辖,属地划分不明确,而市公安局又没有政府的确切意见,执行难度大。我公司多次去办理,但一直没有结果,手续办理受阻,落户问题得不到解决。居民多次到接待中心询问,一直不能给予明确答复,又多次到工地现场聚集,公司仍无法答复。为了避免居民情绪激化,公司无法控制,同时为了预防居民集体上访,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恳请王书记过问一下此事,尽快解决梧桐苑居民的落户问题。
答复意见: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2013年9月5日,大同市公安局和大同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全市门牌管理工作的通知》(同公发(通字)[2013]38号),文件明确指出民政部门负责地名的命名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全市住宅小区的门牌设置、编号和维护管理工作。文件要求开发商填写《新建小区编制门楼牌工作审核表》,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向小区管辖地派出所、分县局和市公安局逐级申报门牌编制工作。自2013年9月《关于规范全市门牌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以来,只要开发商提供材料齐全、小区门牌编制规范、属地管辖明确,市公安局户政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予以办理,从不刁难阻碍办理。 2016年1月,梧桐苑小区开发商将小区编制门楼牌工作材料报到市公安局户政处,户政处当即告知该小区工作人员《新建小区编制门楼牌工作审核表》中“公安派出所调查情况”一栏中没有明确注明梧桐苑小区属于向阳里派出所管辖,再加上没有持文件要求的“五证一书”原件,并要求其材料齐全后再申报。市公安局接到群众反映梧桐苑小区因管辖权属不明确多次办理手续受阻的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经市局户政处工作人员于2016年2月15日与反映人郭某某进行谈话了解,反映人没有明确说出具体哪个部门和哪个工作人员阻碍办理手续,反映情况与实际不符。同时,反映人郭某某对市公安局的工作表示理解和肯定,同意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办理相关手续。至于小区居民落户问题,待开发商到市民政局命名标准地名,市民政部门下发该小区命名正式文件后,居民方可办理户口迁移。
【网民留言】
我家住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乡仓房坪村,吃水问题向您求住,其他周边村都有水没有给打水井现在吃水比较困难。
答复意见:
一、仓房坪村位于朔城区下团堡乡西部边坡区,户籍人口420人,现常驻人口80多人,地下浅层水资源相对匮乏。多年来,水利部门为解决人畜饮水问题,打了好几眼井,但都没有出水。二、2013年,经下团堡乡与区水利部门配合,积极联系协调附近胜源水泥厂进行引水,铺设引水管路2公里,并在村南较高地带建设静压蓄水池一座,村里人员较密集处建设2处自来水供水点,解决了村里的人畜饮水问题。三、反映村干部贪污一事不实。仓房坪村是一个比较贫困的小山村,多年来村务活动全靠财政转移支付运转,村集体没有其他收入,不存在村干部贪污问题。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山西省阳泉市城区奥林花园小区2016年1月20日至今大停水,阳泉豪门开发商和阳泉自来水公司没交接,导致居民用水不正常,银龙社区赵主任说,和各个部门协调,已经过了一周了,没消息,没答复,小区也没任何通知,恳请王书记帮帮忙,关注一下我们,家里没水了。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阳泉市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城区银龙社区、市自来水公司解决此事。经过共同的努力,城区奥林花园小区目前已恢复正常供水。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甘肃一名大学学生。我姐2011年经朋友介绍到山西大同市找工作。一直到现在没有一点音信,一个电话都给家里不打。她一起的同学也被她叫上去过。她同学说我姐进了传销。每到放寒假了我都会去大同寻找,一直没有结果,在棚户区,桥西桥北,每到早晨,中午晚上都有很多很多的青少年,当地人说他们都是搞传销的。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大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电话联系了反映人靳某。经联系,反映人靳某的姐姐叫靳某某,甘肃平凉地区静宁县人,2012年初左右来同。了解情况后,市公安局立即启动传销解救流程,经市局指挥中心初查得知靳某某可能在大同市酱菜厂和天镇县蔬菜公司一带活动。对此,市公安局立即向城区分局和天镇县局批转线索,要求两局主动联系报警人靳某进行配合,并立即开展查找落实工作,以期尽快找到靳某某。办案民警已将此情况告知靳某,靳某对此表示理解与感谢。目前,仍在查找之中。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贺家河村人。2011年春,我在自家承包地(4.2967亩)、菜地(0.6亩)和部分自行开垦的荒地(3.4亩)上种植了杨树17株、杏树535株、松柏树4990株。三年后,杏树(部分已干),松柏树枝繁叶茂,长势喜人,高度三到四米不等。2013年,七里河综合治理项目部对我种植的林木进行了评估。同年秋后,没有经过我及家人同意,我种植的林木就全部被拆迁垃圾和工程垃圾掩埋。种植时,松柏树每株成本价就达120元,而评估价却每株仅为60元,给我造成了重大损失,我多次跟村委会反映,村委会给我加注了意见“情况属实,望项目部核实为盼”,我到项目部反映该问题,项目部始终对我反映的问题不予解决。请求省长为老百姓做主,督促处理暴力事件,并对我被掩埋的松柏树进行重新评估,合理定价,给予公平合理的经济补偿!处理为盼!
答复意见:
一、反映人贺某某为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贺家河村人,其实际承包地面积为4.2亩,并占用部分河道内土地,于2011年在该地块种植苗木。二、七里综合治理工程于2013年委托评估公司对河道内苗木等附着物进行摸底调查,贺某某在七里河河道内种植杏树535株、柏树4990株、杨树17株,但大部分苗木因管理不到位,杂草丛生,已干枯死亡。三、评估公司对该地块及附着物尚未正式作出具体评估报告。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求助书记帮助我孩上个户口。本人女,山西阳泉郊区下白泉村村民,孩子6个月了,村里一直不给上户,说村规民约,只能随父不能随母。补充1: 孩子头一胎,合法,证件齐全。补充2: 派出所上户必须要村里证明。补充3: 父亲外省人,在阳泉生活,孩子将来也在阳泉生活学习。
答复意见:
反映人郭某某,女,阳泉市郊区荫营镇下白泉村村民,于2014年结婚;丈夫孟某,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柳河镇孟李村村民;孩子孟某某,2015年出生。 1.根据下白泉村村规民约规定,外嫁女需在一年以内将户口迁走,但郭某某一直未将户口迁出。 2.郭某某长期不在本村居住,对其户籍信息无法管理。 3.所生孩子情况村里无准确信息。 4.根据下白泉村村规民约规定,对迁入户口必须经村民小组长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方可迁入。对郭某某孩子迁入户口一事,村民小组长会议做出了否定意见,所以不能正常迁入。目前,郊区荫营镇正在就此事同村委会进行协调,尽最大努力妥善解决。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向您反映一下我们这里修的赛鱼过街天桥的问题!建成的过街天桥一边少了一个通道,学生们不愿意拐弯走!还是在下边走!车辆通过时很危险的!另一边少修了一人字台阶!希望能改一下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矿区区委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立即处理。经调查核实,规划部门考虑到赛鱼周边环境及现状条件限制,赛鱼过街天桥只能按照目前已经建成的现状实施建设,在以后的规划中,将考虑目前存在的问题,完善过街天桥的规划,并按照规划实施。针对学生不愿意走过街天桥的问题,矿区区委将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交通管制,同时协调学校,使学生尽量走过街天桥,以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我是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的一名退伍军人,我2006年入伍的退伍军人当时入伍的时候带有安置卡您好,我是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的一名退伍军人,我2006年入伍的退伍军人当时入伍的时候带有安置卡。入伍五年2011年底复员到地方,当时选择的是政府安置工作可到了2015年底都不给予安置,每次去民政局他们都让等。和我同年转业回来的大部分都安置了,难道我没他们优秀吗?入伍五年以后我分别获的四次优秀士兵嘉奖5次担任班长职务4年。难道我真的没他们优秀还是我没走关系的原因。
答复意见:
近年来,怀仁县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同时部分企事业单位在完成安置任务上仍然拒绝接收或采取任务有偿转移的方式,形成新的安置遗留问题。对于近年来未能及时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怀仁县实际情况,主要采取按照安排工作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安置服役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人员、因战因公五级至八级残疾军人、烈士子女等重点对象。对其他有安置卡但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鼓励自谋职业,同时积极引导退役士兵到民营、私营企业就业。对于既不愿办理自谋职业又不愿自己找单位的未安置退役士兵,根据政策为他们办理了城镇低保作为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对于该退伍军人网上留言反映的比他迟退伍但已安置工作的情况确实有,但此类安置均为退伍军人本人自找的单位,不属于政府统一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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