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召开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会议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2016-02-28 0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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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会议在漳州召开。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法院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定信心决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推动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打造生态司法“福建样本”升级版,为深入推进生态省战略,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共同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马新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强化使命担当,为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生态环境审判创新发展。坚持创新发展,推动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不断发展进步;坚持协调发展,在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中增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发展后劲;坚持绿色发展,以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坚持开放发展,形成上下联动、内外融合、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坚持共享发展,扩大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要以最严格的司法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充分履行生态环境审判职能,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及时受理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认真审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的行政案件,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案件执行工作,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好的美丽福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打造生态司法“福建样本”升级版。在专业化上继续走前头,构建审判机构、审判机制、审判程序、审判理论以及审判团队“五位一体”专业化体系;在科学化上实现新提升,持续完善生态司法“九项机制”,大力推进修复性、公益性、便民性生态司法;在信息化上增添新动力,大力推进信息化在生态环境审判中的融合应用,用“信息高速公路”融通绿色司法的“最后一公里”。

马新岚强调,要净化政治生态,为做好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提供坚强保证。全省法院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立根固本,持续修枝剪叶,着力保廉治污,俯身甘当绿叶,真正把抓好“一班人”、落实“两责任”、构建“三不腐”、打造“四铁”队伍的要求落到实处,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绿色生态无污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营造生态环境审判绿树成荫、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据悉,2008年以来,福建法院牢牢抓住机遇,发挥区位优势、先行优势、政策优势,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创新发展,创新完善了生态修复、公益诉讼、专家参与、便民诉讼、多元化解、联动保护、司法建议、以案释法、闽台合作等“九项机制”,推进生态修复性司法的应用,形成了符合省情、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司法保护“福建样本”,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据介绍,2008年至今年1月,福建高院出台20余份指导性司法文件,全省法院审结涉生态环境资源各类案件1.9万余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机构队伍逐步加强,设立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庭67个、专门合议庭17个,生态环境审判机构数、生态法官人数、办结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数均居全国法院首位。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福建高院设立“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研究基地”的批复并为研究基地授牌。福建高院授予永泰、东山、永春、永安、松溪、长汀、霞浦等7个法院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示范基地”。漳州中院等6个法院作了生态司法工作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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