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1日下午四点,合肥交警高新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在蜀南庭院商业街和枫林路交口,有人饮酒驾驶并阻碍自己正常行车,事故民警接到派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当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时,发现一辆蓝色江淮轿车阻挡在一辆出租车前方,民警和双方驾驶人交流时发现轿车驾驶人身上有很重的酒气,当即要求其配合进行酒精测试仪的检测。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轿车驾驶人23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民警详细询问后发现,驾驶人汤某中午去亲戚家吃饭禁不住亲戚劝酒喝了三、四两白酒,吃完饭后和同学一同打车到蜀南庭院小区,因为是周末心想没有交警查车,就想把车开回家。当行驶到枫林路和蜀南庭院商业街交口时总觉得车上有异响,于是就停了下来,打开双跳灯想检查一下。当时后方有辆出租车一直在按喇叭汤某觉得很烦躁,在驶过路口后就将对方逼停在路边想和对方“理论”。出租车驾驶员见对方疑似酒驾,立刻打电话报警,在汤某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民警就已经到达现场将汤某抓了个正着。
2月22就是元宵节,但汤某只能在看守所度过了,目前以对汤某进行刑事拘留。
今后,合肥交警将继续在查纠各类违法行为的同时,向广大驾驶员朋友全面真实地反映酒驾的危害性、严重性,积极倡导“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驾驶文明交通的理念,切实提高广大驾驶员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