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全国首创社会信用体系实践 公职人员也要考核信用状况

来源: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2016-02-05 13: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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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1日,新余市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立新闻发布会,就三年来新余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所取得的进展进行通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016年将进一步完善以公职人员和机关单位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征集目录。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郭力根介绍说,2013年开始,新余市就启动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了企业信用与金融服务一体化平台,为后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2015年初,新余市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改革创新重点工作,进一步扩充了建设内容和范围,当年5月,分别制定下发了多个工作方案和制定规划相关文件,提出了“一库、三平台”建设目标,即信用信息大数据库、信用信息采集平台、信用信息应用平台和信用信息发布展示平台。在此基础上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奖惩机制,不断推进信用信息的实际应用,构建社会诚信文化。

截止目前,已有1100多家企业完成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企业信用与金融服务一体化平台已累计采集企业26千余家,采集数据量累计已达42万余组信息,其中:基础数据27.08万组,银行数据17.92万组,自信信息3907组,企业奖励信息1167组,处罚信息11980信息。

同时,新余市场监管局依托全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建立了新余市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于201510月上线。警示系统将所有失信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违法记录的企业用黄、橙、红三种颜色警示,并完全对社会开放,实现网上查询。平台还充分整合数据,挖掘数据,对企业存量、新增企业、行业类别、注册资本、地域位置等数据的分析,定期形成分析报告,实现了对全市企业的发展趋势、产业集聚、资产规模、区域分布等情况的动态把握,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在试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2015年开始新余逐步将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领域。在前期大量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征信目录、评分标准、征信管理使用办法等具体操作性文件和方案。

公职人员信用信息主要涵盖公职人员的基本信用信息(如个人档案填报情况、个人事项申报情况等)、履职信用信息(如完成工作职责情况、违纪违规违法情况及奖励情况)、社会生活信用信息(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情况等);机关事业单位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履职信息(如任务完成情况、“三单”执行情况等)、商业活动信息(如履职商业合同及奖惩信息等情况)。

据了解,目前新余市在建的信用体系和标准在国内尚无先例。作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实验区,新余也是“摸着石头过河”。该市提出“以用促建、逐步优化”的原则,通过不断扩大信用评级结果的使用范围和实效性,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如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在公职人员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竞争上岗、职称评定等方面,将其信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信用等级较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信用等级优良的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政府性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时,优先安排扶持措施或加大扶持力度,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荣誉评选。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个人,一般情况下不能评先评优、提拔重用,较差的还要进行批评教育、警示谈话,或列入“失信黑名单”;对信用等级较低的机关事业单位,要求相应部门就失信具体事项作书面说明并加以整改。对负有责任的个人,失信事项纳入其个人信用档案,并限制参加相应的评先评优活动。以期通过实施“奖、惩”两方面的措施,约束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的失信行为,激励诚实守信,倡导依法行政,争做诚信公民,树立法治政府形象。

2016年,新余将以公职人员和机关单位为主体,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初步构建“一库、三平台”。20164月底前初步完成三大平台的搭建,开始试运行。同时确定上述信用主体的信用模型、评分评级标准,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信用评级报告。在公职人员信用信息征集的基础上,初步启动社会自然人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制定符合社会公民特性的信用征集标准和信用评级模型。进一步完善优化信用大数据系统功能,提升自动化水平,完善信用数据共享能力,打造新余市的信用中心,为信用数据商业化服务等智慧应用提供保障。(史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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