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海上险情救助——海南省有35艘船舶和1个社会团体获得2014年度国家搜救奖励

来源: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
2016-02-03 08: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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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日,记者从海南海事局指挥中心获悉:近日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完成了2014年度我省获得国家搜救专项奖励的35艘船舶和1个社会团体奖金发放工作,奖励总金额为30.5万元。据悉自2007年以来,海南省共有298艘社会船舶,1个社会团体,10名个人获得国家搜救专项奖励,获奖总金总额达200.5万元。

“国家搜救专项奖励对象是参与年度海上重大险情人命救助的非公务船舶、社会团体和个人。”海南海事局副局长、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主任张捷介绍:“我国对海上人命救助均是无偿救助,奖励也是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补偿为辅,许多参与搜救船舶花费远远大于受到奖励的金额。”据悉此前由于制度机制不健全,海南省未建立起省级搜救奖励机制。2015年海南省人大颁布实施了《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规定,对海上搜救奖励进行了明确,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也与海南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海南省海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海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从2016年起海南省将逐步形成海上搜救奖励长效机制。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将以此为契机大力营造“遇险有人救、救人有奖励”的氛围,鼓励我省社会力量参与海上人命救助行动,提高海上活动的保障能力。

据悉,目前国家搜救专项奖励主要针对10人以上的重大险情救助,采取一年一评的方式进行。例如2014年的救助奖励,2015年上半年经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收集材料,组织专家初评后报国家海上搜救中心进行再次评估,确定奖励对象并于201510月份左右核拨奖励经费。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在收到奖励经费后,开始组织发放并于次年春节前完成所有奖励的发放工作。(黄一鸣 何志成 欧阳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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