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第三场新闻发布会

来源: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
2016-01-30 1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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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吉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第三场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厅长郑国君、省扶贫办主任张宝才、省人社厅副厅长赵春林介绍相关情况。

吉林省民政厅: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基础保障作用

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吉林省筹集低保资金49.57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5万人,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月人均403元和年人均2719元,分别比省政府民生实事确定比例提高0.83%0.22%。同时,吉林省扎实推进了养老服务网络工程建设,1416个城市社区全部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累计建成农村养老服务大院3500个,全省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达到32张,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现有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597个,进一步改善了农村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生活条件。

据吉林省民政厅厅长郑国君介绍,2016年作为“十三五”的开局之年,省民政部门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三个五”发展战略,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法治统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发展,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省实施“五个行动计划”,包括脱贫攻坚计划、养老服务普惠推动计划、社会治理三社联动推进计划、专项社会事务提升计划以及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计划,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保障作用。到2018年底,确保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使养老服务由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特定对象向所有有需求的老年人拓展,争取全省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4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张;力争到2020年,绝大部分城市社区和多数农村社区形成及时回应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体系。

吉林省扶贫办: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截至2015年底,吉林省农村贫困人口从2010年底的144万人减少到71.1万人,实现了72.9万人脱贫,但按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形势还是不容乐观。据此,吉林省扶贫办主任张宝才介绍了吉林省脱贫攻坚“三确保、两不愁、三保障、两个平均水平”的目标任务,即到2018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确保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2016年是脱贫攻坚战的第一年,针对具体脱贫攻坚任务,吉林省将采取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行业扶贫,推动社会参与,落实主体责任,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等具体措施。从今年起,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连续5年每年增加1亿元,每年优化支出结构再安排5亿元,专项用于脱贫攻坚。

吉林省人社厅: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全民社会保障体系

吉林省人社厅副厅长赵春林介绍,截止2015年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2.5万人,全省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1749户。援助就业1751人,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3万人,全省20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建设达到省级标准,扶持农民工企业2690户,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817人。同时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也大幅提高。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达到月人均193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人均55元提高到75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上调310元,全省平均领金水平达到867.74元。

“十三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目标是以充分就业为目标,更加注重解决结构性矛盾;以公平可持续为目标,更加注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全民社会保障体系。使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达到50万人,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8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率100%,创建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100个,新建5个农民工市民化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市民化培训5000人。健全全民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参保扩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继续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制度并轨平稳有序;提高待遇标准,按照国家部署,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医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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