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寒冬中的执行温暖

来源:中国日报黑龙江记者站
2016-01-22 14: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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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把我们的工资给执行回来了,可以过个安稳年了。”2015年12月30日,鸡西市滴道区法院在执行一煤矿拖欠163名职工工资款案件中,通过查控被执行单位财产、协调被执行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帮助筹措资金等多项有力执行措施,依法快速执结了这起案件,向163名职工集中发放了执行款1443985元,领取工资款的李某感慨地说。

春节前向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款,这是黑龙江法院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的一个缩影。2015年11月份,省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全省各级法院执行法官,冒着零下20多度的严寒天气,踏冰雪,穿冰原,在广袤的寒地黑土上吹响了民生执行号角,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拖欠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追索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8类案件主动执行、快速执行、优先执行,为民生讨薪,向“老赖”亮剑,让人民群众安心过个好年。

清晨深夜:错时执行“堵老赖”

2015年12月24日早晨6点多钟,东北的天还没亮,户外寒风扑面如刀割。鸡西市一小区楼房内,刚从北京回来的兰某被急促的敲门声从睡梦中叫醒,打开门后发现是鸡西市鸡冠区法院的执行干警。原来,兰某是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执行,区法院将兰某作为这天“清晨行动”的重点对象,根据其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据悉,鸡冠区法院利用节前一些被执行人返家过年时机,开展了“清晨行动”堵“老赖”,一举击破他们的心理防线,促使其履行执行义务。“清晨行动”开展两周以来,有12名“老赖”落网,执结案件13件,拘留5人,罚款15.5万元,执结标的40余万元。

临近岁末年关,是亲人团聚的日子,一些被执行人抱着侥幸心理回家过年。黑龙江法院也即时抓住被执行人这种心理活动和昼伏夜出规律,打破8小时工作制度错时执行,找到了一些长期不露面的“失联被执行人”,一些案件执结。

2016年1月5日,19时35分,富裕县法院执行警车驶向了城市街道和农村,开始了法院“执行之夜”行动。从铁路砖厂家属区到友谊乡树棵村,再到富裕镇第二社区,一个个平时找不到的被执行人相继被堵在家中。20时40分,看到突然而至的执行法官,富裕镇第二社区居民被执行人田某二话没说,转身到里屋取出了6270元交给执行法官,案件执结。这次“执行之夜”集中执行了6起案件,执结4件,依法对2名严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

快查速办:地毯式排查闪电出击

“感谢法官,帮我讨回了养老钱。”日前,陈老汉拿到了两年赡养费1400元,握着办案法官的手迟迟不愿松开。

陈老汉是泰来县克利镇人。泰来县法院判决儿子陈来每年给付赡养费700元,可陈来迟迟不履行判决。陈老汉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向陈来送达执行通知书,陈来表示孩子上学还不够花销,没有钱给赡养费。执行人员马上向村委会、邻居走访调查,了解到陈来有土地承包收入。捕捉这一信息后,执行人员立即赶往当地银行,查到陈来有粮食补贴款未支取,当即从中扣划了赡养费1400元。

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泰来县法院主动执行,运用多种措施地毯式排查,广泛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一有信息闪电出击,避免听到风声的被执行人提前转移财产,查找到的财产又“飞”了。

来自大兴安岭的申请执行人乔某对阿木尔林区基层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竖起了大拇指。

2015年10月,大兴安岭地区阿木尔林区基层法院对乔某诉王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王某赔偿乔某受伤所花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58335元。判决生效后,乔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王某却“人间蒸发”了。王某在住所地无银行存款,无房产信息,没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进入了僵局。

阿木尔法院建成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后,日前,法院利用该系统查询到了王某在河南省南阳市某银行存款信息,当晚执行法官就坐上火车,日夜兼程赶往数千里外的河南省南阳市,成功扣划了王某银行账户存款5万余元,案件顺利执结。“法院现代化办公,法官办案快,我满意。节前给我执行回药费,这是我最好的过年礼物。”乔某说。

据了解,为了让人民群众尽快获得胜诉权益,一些法院对摸底排查出民生执行案件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通过“财产调查组”、执行指挥中心平台、“总对总”和“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等进行“地毯式”排查,建立快速反应执行工作组,“闪电式”出击查控财产执行,提升案件执结效率。

限高曝光:执行加压促老赖主动履行

“我是来还钱的,快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吧。”日前,张某怀揣着24000元现金,赶到密山市法院,交上了案件执行款,急切地恳求着执行法官。

2011年6月,张某因开饭店急需资金周转,向饶某借款18000元。后期,张某只还了1000元利息。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张某还款。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经法院查询,张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经饶某申请,密山法院将被执行人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外公布。一天,张某外出购买飞机票时,被航空公司告知其已被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购机票。

张某“想起”了在密山法院未了的这起案件,意识到拒不还钱的后果。他在机场给法院打来电话,执行法官告知他只有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才能从失信名单中“除名”。张某急忙筹集上了款项,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黑龙江法院坚持“六个主动”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即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利用全部查控平台主动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主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主动向当事人通报案件进展情况,主动发放执行回款,依职权主动惩戒违法失信行为,促进了案件顺利执结。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利用50多天的时间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执行案件148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共计4813.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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