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代表陈展弘:应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2016-01-18 15: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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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于111日至15日在福州举行,福建省人大代表陈展弘领衔代表团在会议上指出,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城市形象的一面镜子,城市地下管线的管理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应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与管理。

陈展弘指出,由于缺乏对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缺乏相关经验以及其它方面的种种原因,通过走访实地以及业主单位调研发现,目前地下管线管理存在很多突出的问题:如地下管线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工作协调难,建设和管理各自为政,管理脱节;管线基础和系统重复建设,信息共享低;缺乏科学规划,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养护不足,存在大量安全隐患;重管线技术、轻管线管理;对实施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的认识已形成,但对职能定位不清晰;缺乏有效及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

陈展弘说,法制化建设是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基础。为此,建议尽快制定并出台《福建省地下空间管线管理条例》。根据《福建省地下空间管线管理条例》(草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和信息管理;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

陈展弘在以上草案中指出,城乡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敷设各类地下管线工作业的行政审批和管理;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财政、审计、交通、园林、水务、公安、人防、安全监督、环保、文物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的相关工作;企事业单位自用的地下管线,军事专用地下管线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此外,地下管线管理部门和权属单位对所属城市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负责。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定期进行运行状态评估;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保持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安全;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破损、老化、缺失的,应及时修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城市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义务,有权对损毁、侵占、偷盗、破坏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鼓励和支持在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和管理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鼓励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

与此同时,加强地下管线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地下管线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建立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和科学管理;对已规划建设缆线管沟、综合管沟的区域,未满负荷前,不宜再规划建设同类地下管线;地下管线管理部门和权属单位应根据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年度城建计划及行业发展需求,制定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制定年度地下管线建设计划时,应和城市道路建设计划衔接,兼顾地下管线系统运行需求,并报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备案。(记者 胡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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