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来源: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
2016-01-15 18: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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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113日电 13日上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就《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董岳林,湖南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黄建华发布相关新闻,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吴秋菊,湖南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殷晓元对《条例》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是湖南省社会科学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由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共历时4年制定,已于201611日在全省开始实施。它的出台标志着这项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轨道。该条例共21条。在立法过程中,湖南省突出了政府的主导地位,规定应将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同时还对政府在经费投入、硬件建设、人才培养、保障扶持、行政奖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范。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董岳林介表示,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增多,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对青年一代的个体成长有着深刻的影响和渗透。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最根本是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及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科学有效的机制,整合全社会各种资源,规范、督促全社会方方面面搞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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