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检验检疫局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13.23万份、64.04亿美元,共为企业减免进口国关税2.93亿美元。其中,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3.65万份、23.66亿美元;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5.63万份、22.26亿美元;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3.95万份、18.12亿美元。
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原产地证按种类主要有一般原产地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3种。2015年,福建检验检疫局率先出台了原产地签证制度简政放权八项惠企改革措施,其中:属地备案多点通签、允许生产企业代办原产地证书和凭企业声明直接签证等3项为全国首创,500多家企业已使用此便利;同时,突破“凭证书享关税优惠”传统模式,推荐7家福建企业获全国首批中-瑞原产地声明人核准,凭声明即享瑞士“零关税”待遇。成立退证查询专家组,跟踪进口方海关退证查询等贸易壁垒管理动态。
福建检验检疫局着力提升签证效率,对符合条件的签证申请实施“随到随签,立等可取”;对备案任一原产地种类签证的企业,允许办理其他所有优惠原产地签证;开通微信签证服务平台,提供“零距离、零时滞”政策咨询和签证预约服务,已有365家企业加入,各项措施促进签证效率同比提高20%以上。该局实施签证企业和产品100%分类管理,强化风险管理,降低现场调查频次,率先为1000多家企业开辟无纸化签证便利模式;全面减免产地证签证费和证书工本费,全年为企业减免费用约540多万元。
据介绍,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是进口国对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如配额、许可证等)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的主要依据之一。我国已分别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和澳大利亚等,包括加入的《亚太贸易协定》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贸协定,与韩国、澳大利亚的自贸协定于2016年1月实施。出口企业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原产地证可享受货物进口国家和地区的快速清关、关税减免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