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刘新在发布会上介绍,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2012年9月,我国正式启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包括原产地标记产品、原产地名称保护产品、生物物种起源产品,具有历史传承的名、优、特产品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等。截至2015年底,我国有21大类130多个产品获得中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据了解,内蒙古地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从2015年8月正式启动,目前只有“蒙草抗旱”一个产品经过试评定,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另外,通辽市开鲁县的红干椒等三个产品已正式申报。内蒙古横跨“三北”,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齐全的生态系统,生态产业及产品具有一定基础,但生态产业特色、产品开发、科技创新等方面还相对滞后,与其他省市相比,还有差距与不足。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和单位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多措并举打造内蒙古绿色品牌,力争使内蒙古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驶入快车道,让更多的绿色健康安全的产品走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