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微企业上半年享受税收优惠3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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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河南频道7月29日电 今年上半年,河南省小微企业享受各类税收优惠37.4亿元。
7月29日上午,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处长王建中称,为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国家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提高了小微企业增值税及营业税起征点。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一是通过大力宣传,使每一户小微企业“应享尽知”。二是主动服务,让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更便捷。三是加强督导,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河南省小微企业享受各类税收优惠37.4亿元。其中:11.5万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2.9亿元;214.8万户次增值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13.2亿元,166万户次营业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2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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