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控狂犬病云南保山捕杀4900余只狗
“一旦发病死亡率是百分之百”
据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家芳介绍,狂犬病的传播方式主要是病犬或病毒携带犬,通过与人亲密接触或咬伤后传播,只要做到从源头上防控和对暴露人群进行及时有效规范处置,可以减少和降低狂犬病的发病率。
“我们根据研究了解到,居民被患病犬只咬伤后,有三分之一的人会发病,一旦发病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所以加强预防措施十分重要。在重点区域对所有犬只进行捕杀,是目前切断传染源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另外,就是被咬伤后要到专业防疫机构接受规范处置。此前,施甸县出现的5例致人死亡事件,据了解,患者都没有及时接受规范处置。”杨家芳说。
杨家芳说,保山犬伤人事件发生后,由于各级各部门对事件处置及时,目前无病例发生。
随着爱犬、养犬的市民增多,加之散养、放养现象突出,使得狂犬病的传染源越来越广。一旦被犬咬伤,患者须注射狂犬病疫苗,以及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要有效预防狂犬病的发生,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要大力推广和宣传对狂犬病的预防知识。
“目前,为了加大对预防狂犬病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防范意识,我们在全市各医疗机构和每一个村级卫生室都粘贴有明显的宣传标语和相关知识。希望人们能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有效地参与到预防狂犬病的行动中来。”杨家芳说。
专项行动 就是要切断传染源头
据了解,2013年8月,施甸县发生首例狂犬病病例,截至目前累计发病死亡5例。该县从8月18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开展狂犬病防控专项行动。
施甸县卫生局副局长段开应介绍,从8月18日起划定重点防控区域,对此区域内的病犬、疯犬、流浪犬、无主犬和不接受免疫的犬进行捕杀;认真组织筛查自2013年8月起至今一年来的犬伤暴露人群,确保未接种狂犬病疫苗者及时补种疫苗;卫生系统对各乡镇医务人员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和业务培训,提高犬伤有效处置能力,规范接种人使用疫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做好犬只管理登记,摸清犬只底数,组织落实犬只接种疫苗;全县实行犬只拴养和圈养,饲养者需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预防注射和登记,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准养审批手续后方能饲养……
“在实施专项行动过程中我们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切断传染源头。”段开应说,截至9月5日,该县已累计捕杀犬只3536只,登记在册的犬只共计36484只(不完全统计),有33156只已接种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另外,我们在重点区域对犬只开展的捕杀行动,是既有针对性也有重点性。以五楼村为例,我们对14个防控重点村民小组范围内的犬只捕杀后集中进行处理,但在次重点区域内,我们只针对5种情况的犬只进行捕杀,只要符合饲养条件和要求的,在达到标准后还是准其饲养,也就说我们在实施行动中还是注重人性关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