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9月20日电(时雨)“根据相关通知,我们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将有280多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中受益。”20日,江西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田志刚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这一好消息。
田志刚介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9月20日,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江西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4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首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退休人员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田志刚说,江西全省将有280多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中受益。
《通知》规定,今年江西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我省2016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田志刚说,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据悉,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这体现了社会公平。
据介绍,挂钩调整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挂钩调整办法有所不同。企业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延续了历年企业调整基本养老金做法,体现“长缴多得”。
“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田志刚说,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这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也是目前全国多数省份通行的做法,与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办法基本相衔接。”
田志刚说,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倾斜调整办法和标准相同。
对按照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从今年开始,这部分人员改为执行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政策,更好地体现了公平性。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赣府厅发〔2008〕11号文件的原则执行。
《通知》还对今年调待资金安排作了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