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行“八不”行为规范 引导公民抵制不文明行为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9-19 16: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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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午,福建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在福州启动。

“八不”行为规范,即安全出行不违规、垃圾分类不落地、节俭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奢办、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上网不低俗、旅游观光不任性、经济生活不失信8个方面。

福建推行“八不”行为规范 引导公民抵制不文明行为
出席领导为志愿者颁奖

福建省委文明办相关人士在此间介绍,“八不”行为规范既是公民文明素质的主要标准,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福建省文明委日前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地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突出各自重点推动活动开展,在商会和企业家协会、社区居委会、学校、志愿服务组织中广泛倡导推广“八不”行为规范。

在全省推行“八不”行为规范活动的目的就是要推动各地从细节抓起,从小事抓起,培养行为之范、弘扬文明之风,引导公民自觉克服和抵制不文明行为,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提升公民文明素质。

为推动“八不”行为规范活动的实施,省委文明办将按照省文明委的要求,会同各部门各地市采取如下措施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示范表率作用;在商会企业家协会、社区、学校、志愿服务组织中广泛倡导“八不”行为规范,号召商会、企业家协会制订行业相关的《文明公约》,发动企业教育员工共同遵守《文明公约》,抵制不文明现象;组织社区居委会引导居民提升文明素质,养成良好文明习惯;发动广大志愿者自觉做到告别陋习,从我做起,以自身的文明言行传递正能量。

福建推行“八不”行为规范 引导公民抵制不文明行为
荣获全国“四个100”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上台领奖。

对推行“八不”行为规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卫生、旅游等部门结合本行业职能,加大对推行“八不”行为规范的督查力度;

据福建省委文明办通报,福建各地近年来已培育出各具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品牌。福州市打造“文明福州·书香满城”福州读书月品牌,厦门市打造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漳州市则依托古厝、古街、古桥、古牌坊、古遗址弘扬“五古丰登”乡贤文化。泉州市持续开展“公共生活好言行”系列主题活动,三明市推出“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主题活动,莆田市创新管理打造城市文明交通环境,南平市创新开展志愿服务“252工程”,龙岩市弘扬红色文化打造老区亮丽名片,宁德市拓展“学习大军”网络平台,平潭综合实验区主推文明旅游建设国际旅游岛。

据介绍,目前,省内共有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5个全国文明城市,莆田、龙岩、平潭综合实验区3个全国文明城市地级提名城市,福清、石狮、晋江、长泰、惠安、泰宁、沙县、武平8个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

当天上午,福建荣获全国“四个100”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3个志愿者、3个服务项目、4个志愿服务组织、4个志愿服务社区受到表彰。(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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