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跨境贷”业务试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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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发布《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同意在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昆山试验区”)开展“跨境贷”业务试点, 即允许试验区内台资企业从台湾地区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这是继2013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在昆山试验区开展台资企业集团内部人民币跨境双向借款业务等四项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后昆山试验区又一项重大金融创新举措。
据了解,《暂行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按照《暂行办法》,在昆山试验区实际经营或投资的台资企业,可以从台湾地区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贷款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确保用于支持台资企业的发展。相关跨境人民币贷款的利率、期限等事项由借贷双方按照贷款实际用途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当地人民银行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跨境贷”业务试点实施事后监测和管理。
据人民银行有关人士介绍,开展“跨境贷”业务试点是对昆山试验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的深化和拓展,将有效增加区内台资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助推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提升两岸金融合作水平,也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为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当天,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区内银行与30家台资企业签署了“跨境贷”创新业务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意向金额达3.7亿元。定颖电子(昆山)有限公司、昆山建昌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优比(中国)有限公司、六和铸造工业(昆山)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办理了首批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周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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