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法律,右手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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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23时25分,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第二大队民警李天昌和杨东义路面巡逻过程中,在沪昆高速广丰收费站减速车道发现一辆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经询问该车驾驶员邱某准备去浙江龙游,因对路况不太熟悉,将车停在路边后下车查看路标。为了保障安全,民警在对邱某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固定证据之后,让其将车子开下广丰站后接受处罚。
民警在广丰收费站外等候许久不见邱某车辆下高速,遂前去查看,发现邱某的车子停在收费站并未下高速,而邱某在收费岗亭处一副急切的样子和收费人员在交谈。民警上前了解情况,得知邱某在交费的时候发现身上的现金少了40元钱,在车上找了很久也未找到,就和收费站人员商量能不能借四十元钱,然后用微信转账还收费员。可是收费员上班时间并未携带手机,因此不能帮忙。
民警了解情况后,先对邱某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罚教育,告诉邱某应该下收费站了解路况,而不是停在高速上,这是很危险的行为。对邱某处以200元罚款并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告知其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随后民警拿出50元钱给邱某,让他能顺利交费下高速。
邱某对民警的无私帮助无比感激,并询问民警的手机号码,要加民警微信然后转钱给民警。民警表示不需要,这种忙能帮一定会帮的,并叮嘱驾驶员一个人开车一定注意休息,不要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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