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交警执法睁开第三只“眼睛”
路面执法人员不装备执法记录仪不得上路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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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江西5月25日电 今年,宜春市民发现交警直属二大队路面执法民警看上去与以往有所不同了,改变在哪里呢?仔细一看,原来民警的肩膀上睁开了第三只“眼睛”——执法记录仪。
5月19日,大队从支队领取了新的执法记录仪,大队的执法记录仪总数达到了120余只。目前大队共有路面执法人员60余名,相当于每个人佩戴一只执法记录仪后还有一只可以备用,这保证了交警身上的第三只“眼睛”时刻睁开着,注视着交警们执法的全过程。
5月19日下午2点22分,三阳集镇路口,一男子边打电话边开车,开着的车窗让男子的行为显露无疑。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三阳中队民警周海俊看到后,立刻上前要求车辆靠边停车。而这其间,全程开启的新型可视化记录仪已经开始运作。 “你好,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请您配合。” 周海俊告知司机,开车打手机已经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罚款200元,记2分。当时司机试图请周海俊高抬贵手,希望不要处理。“我告诉他,他的违法过程已被拍摄下来了,他就认可了。”周海俊告诉记者。
周海俊表示,交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许多交通违法都是瞬间行为,等交警将车子拦停,很有可能违法行为已经结束,比如驾车打手机、实线变道、不系安全带等。“有些司机看到交警后,马上放下电话,车辆被拦停后,就要求交警出示证据,处理这类违法行为时往往容易引发争执。”执法记录仪可以在第一时间将违法行为全程拍摄下来,有效固定了违法证据,极大地提升了执法效率。数据显示,二大队交警每月查处近3000余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执法记录仪减少了不必要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据悉,执法记录仪还能助推警方内部自我监督、“阳光执法”。大队长陈军说:“我们对民警执法一直是有规范要求,并定期抽查。但过去录音记录,只能根据声音判断民警执法用语等比较面上的问题。现在通过录像,能够对民警执法时候的站位、执勤时候的动作、路口站立位置是否合理等业务层面上的问题进行检查,能够帮助民警更好的提高业务能力。”装备执法记录仪后,交警执法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已经成为大队的一条纪律,路面执法人员不装备执法记录仪将不得上路执法。(郑伟敏 京芳宜 余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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