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中俄海关监管结果互认项目在绥芬河口岸正式启动。王震、骞壮 摄
2014年8月8日,随着载有特定商品的的中俄进出境车辆同时通过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口岸,中俄海关监管结果互认项目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口岸正式启动,项目启动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海关署联合主办。海关总署监管司司长徐道文、俄联邦海关署通关监管总局局长茹科夫、哈尔滨海关副关长王富宽等中俄海关关员及绥芬河市委书记赵连钧、市长王居堂、相关企业代表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
据哈尔滨海关副关长王富宽介绍,“监管结果互认”是指进口国口岸海关对特定商品直接放行入境的行为。即经中国海关(俄罗斯海关)查验的出口货物,俄罗斯海关(中国海关)一般不予查验,直接放行的通关便利程序。以自中国出口货物为例:凡是指定口岸从事特定商品进出口的企业就可以向海关提出适用该程序,经中国海关查验并办结出口手续后,在俄罗斯海关通关时,凭中国海关签发的“关封”,即可实现快速通关,此举大大节省了货物通关时间,降低了企业进出口成本,同时也节约了双方海关工作资源。目前仅有指定口岸的特定商品可以适用该程序,指定口岸是指东宁-波尔塔夫卡,绥芬河公路-波格拉尼奇内,特定商品是指自中发出口的果菜和由俄方出口的锯材。
“出口到俄罗斯的水果、蔬菜,为保证质量新鲜,对通关效率要求很高。实施中俄海关的监管互认,出口到俄罗斯的果蔬经中方监管确认后,俄方海关不再查验,给予高效通关,通关时间节省了一半,通关成本也降低了,俄罗斯老百姓可以吃到中国的新鲜蔬菜和水果了”。源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经理张幂欣喜地告诉记者。
2014年5月,哈尔滨海关根据《中俄海关2014年合作计划》与俄远东海关局紧密合作,积极推动落实《中俄海关关于特定商品海关监管结果互认的议定书》。两关局在绥芬河公路——波格拉尼奇内、东宁——波尔塔夫卡口岸进行了特定商品监管结果互认测试工作,测试取得圆满成功。双方通过互联网发送《载货清单》PDF格式的扫描件后,对向发送载货车辆。隶属绥芬河海关、东宁海关通过检查《载货清单》对货物予以快速放行。自中俄海关双方于今年5月完成业务测试以来,已有61票货物通过该项目顺利通关,其中进口锯材976吨,出口果菜526吨。可以预见,随着中俄海关监管互认业务的有序开展,会逐步扩大商品范围,为更多中俄进出口企业提供双向通关便利。
据报道,该项目是中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议定事项,“监管结果互认”是以认可对方海关监管行为为前提的海关合作,是各国海关间合作较为深入的方式,充分体现了两国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和海关执法合作的强烈意愿。
经中俄海关双方反复磋商于2013年10月22日中俄总理第十八次定期会晤期间,双方海关署长在两国总理的共同见证下,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开展特定商品海关监管结果互认的议定书》,并由双方边境海关组织具体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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