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逐步完善农业保险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2-11-19 15: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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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通过“五到位”逐步完善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2007-2011年,全省累计支付保险赔款34.5亿,年均增长12.7%,受益农户900万户次。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保费补贴资金41.82亿元,年均增长19.2%,撬动了1471亿元保险保障资金,放大效应达35倍。

一、建立领导机制保责任明确到位。2007年,省政府就建立了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县也比照省里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财政、金融、保监、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气象等部门的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农业保险工作,形成了三级联动、责任明确、互相配合、协同推进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

二、建立宣传机制保政策发动到位。各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播媒介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促进政策到村入户,家喻户晓。5年里,全省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万份,大型挂图10万多张,书刊年画9万余册,墙体广告6万多条。这种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发动,提升了广大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识,有效激发了农户的参保积极性。

三、建立服务机制保补偿赔付到位。一是规范流程。各有关部门把赔付流程作为保险合同的核心条款反复研究,对查勘、定损、理赔等关键内容做出详细规定。二是严格期限。建立了24小时报案受理制度,一接报案,立即查勘。对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达成赔偿协议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赔付落实到位。三是直赔到户。从2010年起,将农业保险赔款通过“一卡通”账户直接送到受灾农户手中,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

四、建立管理机制保资金安全到位。5年来,各有关部门从承保、查勘、理赔及费用支出等方面建章立制,搭建了农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一是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了《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和拨付程序等,资金管理实现了有章可循。二是建立经费管理制度。出台了《湖南省农业保险工作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确保了农业保险工作经费安全有效使用。三是建立查勘理赔标准制度。制定了《水稻保险查勘细则》、《森林保险定损规程》等一系列操作规程,保障农户灾损得到及时、足额赔付。四是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2007年,湖南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5年来累计提取巨灾风险准备金11.49亿元。

五、建立考核机制保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强化了承保环节的检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对政策执行、宣传发动、数据统计等方面进行了跟踪管理。二是强化了理赔工作合规性的检查。2年来,共对7家保险分支机构给予了停业处罚,撤换高管人员5人,罚款122.7万元。三是强化了对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考核。按照《湖南省农业保险工作考核办法》规定,每年从全省123个县市区随机抽取保险公司进行考核,对排名靠前的保险公司给予奖励。农业保险考核机制的逐步完善,有效保障了农业保险的规范发展。

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理赔资金逐年增加,保险保障作用逐步体现。5年来,全省累计支付保险赔款34.5亿,年均增长12.7%,受益农户900万户次。理赔品种包括水稻、棉花、油菜、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玉米、甘蔗等我省主要种养品种,成为全国农业保险补贴品种最多的省份之一,覆盖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县市区。二是保费补贴不断增长,保险放大作用明显增强。5年来,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保费补贴资金41.82亿元,年均增长19.2%,撬动了1471亿元保险保障资金,放大效应达35倍,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成为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放大器”。三是农保制度逐步完善,长效发展机制初步构建。5年来,农业保险制度从无到有,在资金管理、经费安排、查勘理赔标准、巨灾风险金等重要环节制定了20多个规范性文件,为农业保险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初步建立了基层服务体系。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建立乡镇农险服务站2693家,选聘乡镇农险专(兼)干2714人,村农险协保员31413人,为农业保险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和运行保障。

实习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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