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容错免责办法和能上能下办法影响积极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1-16 09: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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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区委出台的《滨海新区激励干部改革开放创新勇于担当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容错免责办法”)和《滨海新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能上能下办法”)收到了良好的试行效果,因为它鼓励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并促进简政放权,给市场经济提供更多可能性,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杨德宏介绍称。

“滨海新区是创新集中的区域,创新意味着突破管制,”杨主任在日前举办的关于上述两项文件媒体座谈会上称,“在探索的过程中,容错免责办法和能上能下办法能促使干部多替职能部门担一点责任,大家发现问题主动提出里,在风气正确引导、树立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就具体实施情况,杨主任举例道,通过中心商务走出去的企业,以前其在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过程冗长繁琐,且不予国际规则接轨,现在我们只需要通过核实股东背景,业务财务报表等,证实其交易真实性,提高了办事效率。文件的实施使得企业方面觉得政府“越来越讲道理”。

“当然,我们不排除有个别企业钻空子,但是比如在帮助100各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有一个企业违规了,也不会影响新规的实施,这就是容错免责办法带来的保障。”

据介绍,新出台的“容错免责办法”中所称的“容错”,是指区委、区政府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和职权范围内, 对探索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举措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为抢抓重大发展机遇而作出临时性决策推进工作,或因历史原因、突发事件、特殊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采取应急性举措,未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在各类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选拔任用时不受影响,不追究相关责任。

“能上能下办法”,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干部“能上”按照中央、市委有关规定执行,并着眼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际,积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具有滨海新区特色的干部发现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干部“能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增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责任感紧迫感,充满激情地干事创业。该办法适用于新区区级机关工作部门、人民团体、功能区、街镇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主要是指对“批评教育不管用、纪律处分够不上、不贪不腐但不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的组织调整。“下”的方式主要有: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离岗培训、转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辞退。

新区将建立干部状态指数,每季度对各级干部进行量化评价,组织人事部门汇总分析,经过考核评价认定、民意调查认定、部门联合认定等,据此提出“下”的干部初步名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对列入“下”的初步名单的干部,通过听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群众、工作对象意见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调查核实,提出建议宣布组织决定。(中国日报天津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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