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海检察机关第二届社区检察理论论坛在闵行区院召开,此次论坛以“社区检察属性与功能定位”为主题,旨在加大社区检察理论调研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加深全国社区检察理论及实务工作的交流互通,建立相对统一的社区检察理论体系,促进社区检察工作的学术知晓和理论认同,提升社区检察工作队伍的理论自信。来自上海、重庆、山东、浙江检察机关同仁围绕派驻基层检察室实务发展篇、社区检察属性篇、社区检察功能篇等三个专题展开深入研讨。
上海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论坛,市法学会副会长施基雄出席并致辞。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施凯作大会的总结点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作了会议总结发言。
社区检察是上海检察机关坚持检力下沉、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基层法律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自2010年6月启动试点以来,已在乡镇、街道设立检察室45家,实现对全市16个区的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和监外执行活动的监督全覆盖。六年多来,上海社区检察按照职能规范化、机构正规化、执法标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的要求,深入推进基层法律监督工作,打通检察服务下基层、进社区的“最后一公里”,逐步形成工作特色和亮点,在全国检察系统中打响了“上海品牌”。
一是明确定位,积极履行社区检察四项职能。根据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能,结合基层执法特点和法制需求,开展派出所等公安基层刑事执法活动监督,监外执行监督,基层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以及依托检察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项工作,努力为基层社会发展提供完善的法治保障。二是下沉检力,强化基层刑事执法活动监督。探索符合基层刑事执法特点的监督模式,分别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支持配合的意见》,明确社区检察部门对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和监外执行活动监督的原则、重点与方式,形成监督配合长效机制,确保将监督措施落到实处。今年1月至9月,共办理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案件857件,办结852件,制发监督文书205份;共办理监外执行监督案件820件,办结815件,制发监督文书348份。三是问题导向,深化监督办案效果。注重从日常检察中发现基层执法中的普遍问题和类案监督线索,通过专项检察、专项调研等方式,以专项报告、年度全市《社区检察监督白皮书》、各区院“社区检察监督年度报告”等为载体,及时反映通报,深化监督效果。今年以来全市社区检察部门共开展“完善派出所受案立案”、“社区服刑人员电子监管实施”等各类专项调研和检察23项,对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提出建议,推动本市《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实施细则》的制定落实。四是依托职能,提升基层检察服务能级。今年以来,按照“适应改革发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内部联动,形成检察工作整体优势;把握监督定位,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着眼法治化建设,积极建言献策”的要求,聚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立足监督定位,促进职能履行,加强法律服务,引导矛盾化解,开展社会治理工作重点项目29项,就发现的跨境赌博衍生社会问题、码头堆场内无证驾驶车辆监管等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汇报通报,提出堵漏建制、依法管理的建议。2015年起,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公务人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职务犯罪预防宣教活动,通过每个基层社区检察部门工作覆盖一个特定群体、制作一个宣讲课件、印制一本宣传手册,创新推动基层社会化预防工作。五是搭建平台,发挥基层窗口作用。全市社区检察室通过发放检民联系卡、公示联系方式、开放接待窗口等形式,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方便。建立社区检察干部联络基层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社区检察室等级评审、专项工作评议等活动,主动接受监督,宣传检察工作。六是严抓队伍,大力推进工作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社区检察诉讼监督案件办理工作细则》,《上海检察机关派驻社区检察室窗口接待工作规范》等,以“规范化、上等级”的动态管理方式保持社区检察室的规范化水准,目前已形成一、二、三等的规范化检察室序列。组建社区检察专业人才库,注重理论与实务研究,积极提升社区检察工作能力。(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