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全国和市政协委员视察调研上海社区检察工作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1-11 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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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探索很有意义,建议在人员配备上体现检力下沉、服务社区基层,更多地参与社区治理。”11月8日下午,部分全国和市政协常委、委员30余人视察调研上海社区检察工作,委员们实地察看了黄浦区检察院派驻外滩检察室、听取了市、区检察院的汇报,并召开座谈会对社区检察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市政协副主席徐逸波、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参加调研。

针对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法治需求,2010年6月上海启动试点,通过在街道、乡镇设立派驻检察室,开展对派出所等公安基层刑事执法活动监督,对监外执行活动监督,实施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依托检察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延伸监督触角,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历经六年多的发展,目前已设立社区检察室45个,实现对全市16个区的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和监外执行活动监督全覆盖,成为“百姓身边的检察官”。

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全市社区检察部门办理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案件857件,制发监督文书205份,办理监外执行监督案件820件,制发监督文书348份。开展了“监外执行对象脱漏管”、 “社区服刑人员电子监督管理”,以及 “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矫正措施落实情况”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52个。去年以来,全市社区检察室启动了对街镇公务人员、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四类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还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对辖区内涉及基层治安管理问题的相关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访监督,形成回访监督分析报告12份,全市申报年度社会治理工作重点项目方案共计29份。

黄浦区检察院在2011年设立外滩检察室,是全市首个按规范化标准建设的检察室,成为在中心城区建设检察室的推广示范窗口,几年来通过与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共同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在全市首先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机制,开展以取保候审执行情况等主题的专项检察监督。社区检察室针对老城厢地区盗窃“三车”违法犯罪活动突出和旧区改造动迁征收工作任务重等情况,与所在社区共同研究加强技防和物防措施,对地块内事务所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截至目前,全市45个检察室有25个被评为三级规范化检察室,9个二级规范化检察室,4个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有1名社区检察官荣获上海市“平安英雄”称号,1名被评为高检院专项活动先进个人。(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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