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艳)当物价上涨到一定程度,给老百姓生活造成影响时,22万城乡低保、特困、孤残儿童等人员,将享受政府发放的临时价格补贴。昨天,市发改委发布消息,新修订的“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正式施行。新版《预案》扩大了价格补贴人员的覆盖范围,缩短了补贴发放的周期。
遇四类条件之一将启动价格补贴
根据新版《预案》,触及以下四种情况中的任意一个条件,政府就将给相关保障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这四类情况包括:当本市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时;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价格涨幅达到其专项价格调控预案规定的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之启动条件时;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情形。
与2014的旧版《预案》相比,新版《预案》的启动条件更为灵敏,如
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时即可启动补贴,而旧版规定CPI同比涨幅要连续3个月超过本市确定的调控目标数值时才可启动。《预案》将食品价格涨幅从7%降低到了6%,充分考虑到了食品消费在低收入群体消费中所占的比重较高,低收入群体对食品价格的变化较为敏感等因素。
此外,原先各项启动条件设置的指标周期均为连续3个月,新版《预案》则将触发周期缩短至1个月。也就是说,不管是哪个条件,只要当月达到了启动条件,会立即发放补贴。
保障范围扩大至22万人
除了启动条件更敏感之外,新版《预案》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在2014版旧版《预案》5类保障人群范围的基础上,扩大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范围,将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纳入,并增加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
按照新版《预案》,可享受政府价格补贴的保障人群包括6大类,分别为:本市城乡低保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特困人员;孤残儿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上述6大类保障人群,覆盖全市大约22万人左右。
20个工作日内补贴发放完毕
按照新版《预案》,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也将更为及时。价格临时补贴必须在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相比原先的30天,进一步缩短了发放周期,低收入群体可更及时获得价格临时补贴。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完善应急救助预案的最主要目的,是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作用,确保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