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天网”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成效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1-04 08: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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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对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的“天网”专项行动工作统一部署,自2015年4月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已成功追捕、劝返、审结16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境外、境内各8名,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500万余元,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检察院通报了“天网”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及下一步追逃举措。

一、成功追捕、劝返归案人员的主要特点

据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天网”行动由多个专项行动组成,分别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单位牵头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开展的是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重点抓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目前上海检察机关“天网”专项行动已经归案的人员主要有4个特点:

1. 中纪委挂牌督办的“百名红通”案件取得了突破进展。在高检院、市纪委有力协调和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去年8月,市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选派两名反贪干警,赴泰国对中纪委挂牌督办的“百名红通”顾某涉嫌贪污案开展境外追逃和调查取证工作,后根据证据情况和法律规定,对该案作结案处理。

2. 多名潜逃时间较长的犯罪嫌疑人归案。潜逃10年以上被缉捕归案的有3人,潜逃时间最长的系农行上海松江区支行营业部原主任助理王某,其因涉嫌挪用公款于1996年潜逃。去年7月30日,经市、区两级检察院反贪部门全面排摸、研判,并对王某及其关系人展开强大攻势,最终在广东将其抓获。

3.归案人员分布较广。境外追回的8人中,涉及美国(3人)、加拿大、澳大利亚、泰国、日本、新加坡等6个国家;境内追回的8人,也分布在全国多个省份。

4.十家区院追逃工作取得成效。目前,全市有追逃任务的十家区院已取得了一定突破和进展。其中,长宁区院追回4人,闵行、静安、宝山区院各追回2人,徐汇、虹口、杨浦、普陀、松江、金山区院各追回1人。

二、严密举措 “天网”行动疏而不漏

自“天网”专项行动以来,上海检察机关构建了反贪追逃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形成持续推进的追逃追赃强大态势。

1.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根据中央、高检院统一部署要求,2015年4月,市检察院即制定下发“天网”行动实施方案。在市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反贪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在市检察院反贪局下设办公室,统一部署推动全市检察机关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各区检察院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直接责任人,并指定一名副局长牵头,落实具体承办人,分级实行“一逃一职”责任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推进的态势。市检察院张本才检察长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在“天网”行动中不断取得新成效。

在行动中,检察机关按照“级别高、数额大、影响坏、易实施”的原则,对在逃对象逐案完善“一逃一档”、“一逃一职”、“一人一策”等工作制度,推动“二次侦查”的工作机制,全市各级检察院上下联动,逐案落实针对性措施。市检察院加强了提办、督办力度,抽调人员成立专案工作组,集中优势兵力追捕重点对象。贪污、受贿犯罪嫌疑人梁某作案后潜逃美国,在对梁某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后,检察机关加强对梁某各方面的信息情报搜集和研判,跟踪掌握其境外动向,层层落实、连续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今年5月17日在其乘坐美国至上海的航班入境时成功将其抓获。

2.主动协调、信息共享、深度配合。专项行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在高检院和市纪委的有力协调下,加强与公安、邮电、金融、社区、司法、边检、机场、外事和出入境管理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资源优势,合力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同时强化信息引导追逃追赃工作。健全“一逃一档”台账制度,在各相关部门深度配合下,灵活运用询问查询、勘验搜查、扣押冻结、技术侦查等措施。

信息化侦查在“天网”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检察机关注重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及其主要关系人动态信息的排摸、分析、跟踪、布控,及时跟进开展“二次侦查”,逐案跟踪推进。追逃对象孙某是中纪委“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汇总表”上海名单中的第7号人物,市检察院指导相关基层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排查、跟踪,查明其已变换身份,持外国护照潜回国内,并登记入住上海某酒店。办案人员及时掌握情报,果断出击,一举将其抓获归案。

3.抓住战机、及时行动、有力敦促。“天网”行动中,本市各级检察机关抓住刑事法律调整、专项行动政策出台、社会政治经济变化及不同对象家庭变化等不同时机,针对潜逃对象的不同心理变化,不失时机运用法律威慑、政策感召、亲情感化等,劝返工作不断取得突破。今年春节前夕,在前期对追逃案件做好“一逃一档”、“一人一策”工作的基础上,经对潜逃新加坡的行贿犯罪嫌疑人王某思想动态进行分析,发现其因长期潜逃渴望与家人团聚,遂及时走访家属,上门送达《给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家属的一封信》,并多次对犯罪嫌疑人家属释法说理,敦促其回国自首。今年2月6日是农历除夕(小年夜),潜逃新加坡的行贿犯罪嫌疑人王某终于迫于法律压力,回沪投案自首。

三、将进一步纳入专业化、信息化和一体化轨道

该负责人表示,市检察院一方面将在去年与市公安局“猎狐办”对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机制,更加紧密的协同作战。上海“天网”专项行动要进一步纳入专业化、信息化和一体化轨道;要充分运用法律政策,加大劝返力度。将据《刑法修正案(九)》和两高《司法解释》的最新精神,充分运用法律政策,加大劝返力度,依据新的法律规定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该负责人告诫并敦促仍然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早日投案自首接受法律处理是他们唯一正确的选择,本市检察机关将在高检院和市委领导下,在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快节奏,提高效率,主动出击,集中突破,加强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同时加强防逃工作,决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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