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云南省人社厅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组织收听收看了全会公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崔茂虎传达中央关于学习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和省委常委第183次(扩大)会议的精神,并对厅党组、厅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全厅党员干部及全省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更加经常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要求、准确把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对象、准确把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坚决贯彻执行,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增强从严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规定,准确把握强化党内监督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强化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强化党内监督的各类主体及职责。
会议要求,省人社厅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肩负起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要履行监督义务,推动党内监督各项职责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厅党组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学习,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研读《准则》和《条例》内容,切实把中央精神和要求学习好、领悟透,以学习上的深入促进行动上的自觉。
要带头贯彻执行,自觉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锤炼党性修养,规范从政行为,接受党内监督,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不搞特权,都不破坏党的制度和规矩,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自上而下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带头督促检查,在认真组织好、指导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地区具体贯彻落实工作的同时,务必注重深入实际、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贯彻不力、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扎实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分层次组织学习,认真抓好全厅党员、干部学习,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理论武装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尽快下发省人社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全面深入开展;要全力冲刺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要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决战决胜四季度,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对标一流、争先进位”,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