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法院发布《关于自贸区企业约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试行意见》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9-30 08: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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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等七个省市新设立自贸试验区,标志着中国自贸区建设已经进入3.0时代。作为全国首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区承担着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任务,制度创新的步伐从未止步。

为推进自贸区商事争端解决多元化及便利化机制建设,9月2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举行仪式,发布了《关于自贸区企业约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案件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为解决普遍存在的“送达难”问题迈出了坚实一步。会上,浦东法院还发布并向自贸区内企业代表赠送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争端解决指南》(下称《指南》)。来自浦东法院、自贸区管委会、自贸区内企业的多位负责人共同出席会议。 一份《意见》

规范约定送达机制,构建自贸区法治营商环境

近年来,随着民商事案件的井喷式增长,由送达人下落难寻、逃避送达甚至拒收法律文书而引发的“送达难”问题日益突出,在上海自贸区扩区发展过程中,市场主体活跃度增强,相关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涨,“送达难”现象更为明显。

据统计,自成立以来,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共受理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4700余件,其中因无法向被告注册地址直接送达,而不得不通过公告送达的案件比例超过20%,严重影响了法院审判工作的效率和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还造成有限司法资源的浪费。

“如果当事人能在合同订立阶段就约定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法院认可向该地址邮寄送达的法律效力,将从根本上解决无法送达的难题,也有助于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交易,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经过反复调研、讨论,最终形成了这份《意见》。”浦东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晓镍表示。

记者发现,《意见》全文共10条,不仅明确了试行阶段的总体要求、规范诉讼文书约定送达条款的具体内容,还以附件的形式提供了《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详细范本,对相关企业和个人来说,十分方便。

据悉,自贸区内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迅速,很多交易对象都在外地,许多企业采纳浦东法院的建议,已经尝试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意见》的出台对规范约定送达机制以及及时保障企业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据与会的企业代表说,从已经尝试的案件来看,诉讼周期至少节约近90天,对于融资租赁这类非常注重资金流转的企业来说,可谓“及时雨”。

今年9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送达程序和送达方式”,并认可约定送达的法律效力,浦东法院率先出台《意见》,必将为上海自贸区内企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册《指南》

便利各方比较选择,推进商事争端多元化解决

会上,浦东法院还发布并向企业代表赠送了《指南》。据自贸区法庭庭长曹克睿介绍,开放的市场环境让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落户自贸区,仅去年一年,新增加的企业就达到1.8万余家。然而,一些新设立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对商事争端解决的途径了解不多,影响了交易的开展,增加了交易的风险。如何以国际通行的方式解决纠纷,如何让商事主体诉讼的过程更高效、便利,正是《指南》所要帮助解决的两个问题。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对外联络局局长王樱表示,随着自贸区建设的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和市场交易不断增加,相关争端数量将持续增长,为此,政府、法院、仲裁委、调解中心等有关部门的有效分工、积极协同极为重要。同时,当事人如果根据《指南》提示,选择恰当的争端化解方式,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公共资源的效用,也能够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记者注意到,《指南》图文并茂,对仲裁、调解、诉讼三种争端解决方式的内涵、优势、流程、涉及机构及联系方式等作了简要而全面的介绍,并对何种争端适合采取何种解决方式进行了标示。

会上,企业负责人纷纷对浦东法院发布《意见》和《指南》的做法表示赞赏,并表态将根据《意见》建议和《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范本,在签订合同时设置约定送达条款,也将参照《指南》内容,在遇到争端时选择合适的方式,积极创建法治、诚信的自贸区企业。(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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