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县农民“退地”实施:“自愿”是第一原则

来源:新华网
2016-09-26 15: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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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慎,是梁平县正在推行的“退地”探索的关键词。

2014年11月20日,全国34个县市被确立为第二轮农村改革的第二批次试验区。梁平县成为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点”的三个地区之一,该县选择屏锦镇万年村和礼让镇川西村展开此项试点。

在试点区域的部分农户看来,作出“退地”决定并不艰难;但对于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而言,这项工作“如履薄冰”,必须“谨慎再谨慎”。

“必须对6个问题有答案才能起步”

具体经办该项工作的相关人士认为,农民“退地”工作必须稳慎进行。“我们必须对几个主要问题有了答案才能开始试点。”

一是“退地”如何开展?

必须设计从农户自愿申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同意、公示、备案,到变更登记等一整套规范有序的流程。

二是如何确定“退地”的主体?

土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是生存最基本的保障。因此退地须有一定的门槛,退地者须有稳定、可靠的居所与收入来源。同时,必须意识到,大多数农民对土地有心理依赖,不愿永久性地失去土地。

三是如何确定“退地”的补偿额度?

补偿方案是农民“退地”重中之重的工作之一,要确定科学、可行、多方认可的补偿标准,同时,对于“是否实行上限、下限控制”“兑现补偿金是分期还是一次性到位”等问题,也需要通盘考虑。

四是如何筹措补偿金?

“退地”的情形各有区别,必须寻找到补偿金,有可能是用地者先行垫付,也有可能是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金、借贷、政府补助“三个一点”的办法,还有可能是其他路径,但无论如何都要事先有明确的方案。

五是退出土地如何利用?

对退出的零散土地如何集中?采取怎样的承包和出租方式?怎样防止退出的农地被撂荒?是先接受农户退地,再招引业主实行土地规模经营,还是先招引业主,再接受农户退地?

六是退地农户如何保障?

如何确保土地退出不影响社会稳定,防止退地农户返贫返乡、反悔再要承包地的现象发生?

“自愿”是第一原则

《梁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点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过历时一年的多次修订后出台,有5章、26条,它清晰呈现了“退地”的路线图。

约2800字的《办法》明确了“依法自愿、合理补偿、统一管理、农地农用、封闭运行”五个原则,突出强调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等硬性要求。

农户并不能随意“退地”,而是必须首先迈过两道“门槛”:一是有稳定的职业或收入来源,二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有固定住所。为此,有退地意愿的农民必须提交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而部分退出土地的农户,退出的土地面积不能超过家庭承包总面积的50%。

对于“退地”的流程,《办法》要求,须依次经过农民自愿申请、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村镇审核批准、张榜公示15天、签订协议交割土地、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报备案等程序。每一个程序都有示范文本。

为了让退出的土地更好地被利用,梁平县的退出土地通过互换、“小并大、零拼整”或“确权确股不确地”等方式集中成片,集体可整理整治、统一经营,也可发包、出租,还可入股实体,原则上不再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单个业主承接退地实行资质审核、备案审查和面积上限控制(原则上不超过300亩)。政府对承接退地的业主在政策扶持及资金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

退出土地的农民被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金融信贷、创业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当地还引导退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其解决后顾之忧。

梁平县还确认,退地农民保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仍可享受集体分红。

如果严格按照《办法》操作,足以守住农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改变、耕地面积不减少、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四不”底线。

乡镇建退地补偿周转资金池

在操作层面上,确定补偿标准是“退地”的难点和关键点。

《办法》对此作出了兼具原则性和灵活性的规定,即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不同地类、不同地理位置,形成合理的自愿退出补偿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同期征地的土地补偿标准。

目前,两个试点村的退出补偿标准均确定为1.4万元/亩。

补偿金怎么定?《办法》明确,补偿标准由集体经济组织与自愿退出农户充分协商,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民主讨论确定。

如何支付补偿金?《办法》明确,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具体的兑现办法,由集体经济组织与自愿退出农户协商后,再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民主确定。

补偿金从哪里来?《办法》明确,补偿金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筹集。先由退出土地的经营收入或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金支付,集体经济组织无自有资金或自有资金不足的,可以通过融资或向所在乡镇申请借资解决。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补偿周转金。县财政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基金,对乡镇建补偿周转金可予适当补助,对通过金融机构融资筹集补偿金的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贷款贴息贴费支持。

礼让镇川西村9组是唯一未确定“接盘者”而由政府垫资补偿的案例,正是因为补偿金的问题而不得不被分成两批“退出”。

为了解决川西村的补偿金问题,该县采取了承接业主支付一点、集体经济组织自筹一点、向银行融资一点、乡镇借支一点、县级财政补助一点的“五个一点”办法。

而今,梁平县、镇两级财政已筹措资金180万元,用于建立退地补偿周转资金池,全部用于支付退地补偿款,并循环使用。退出承包地的经营收益优先归还周转金,归还完毕后再作为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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