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不满正阳县公路局高额罚款服毒 当地通报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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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河南分网7月26日消息(陈保来)7月15日上午,货车司机王某因被正阳县公路局治超执法人员处以“万元”高额罚款,多次商讨无果后服毒,经抢救生命体征正常,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事发后,正阳县委、县政府对此事进行了通报处理,然而,对于官方通报,当事司机王某表示质疑。有执法人员称“按规定处理难度比较大”。
高额罚款不开票 司机不满服毒
在医院,王某讲述了事件经过。
“7月14日10点多,货车行驶到正阳县被公路局治超稽查人员查扣。查扣原因是未盖篷布。执法中,稽查人员一直未亮执法证件。他们让我把车开到停车场,先盖好篷布后再处理。我买了篷布盖好后却找不到稽查人员”。
据王某回忆,几经催促,正阳县公路局治超稽查人员来了三人,三人均未穿制服,也未出示证件,先让他的车过磅称重,检验是否超吨。过磅后,一工作人员告知他“不超载”。
“他们(执法人员)坐车上商量了一会儿,张口就向我要‘一万块’的罚款,不说什么原因进行处罚,也不给开具任何单据。我恳求他们照顾点,他们说‘少了一万块钱你车就别想开走’。当时我没那么多钱,就说把证件压给他们,然后再给他们送钱,他们也不愿意”。
王某表示,他是周口人,车是贷款买的,现在还有大部分车款没付清,对高额罚款及被拖延处理不满,无奈之下才喝了毒药。
官方通报服毒事件处理结果 涉事司机表示质疑
7月20日,正阳县相关部门在媒体发布了名为《正阳县:严肃处理王某服毒事件责任人 全面规范执法行为》的相关文稿。
文稿显示:7月14日,正阳县公路局治超稽查队查扣了豫P-8C203超限超载车辆,经查该车存在超载14吨、加帮改型、装载淋水和未蒙篷布等问题,司机王xx不愿接受处罚意见,15日早晨在停车场服毒……
“初步查明治超执法人员一些执法不规范问题”,“给予县公路局分管治超工作的副局长记过处分,给予县公路局治超稽查队负责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现场执法负责人降两级岗位处分,给予其他现场执法人员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然而,对于正阳县的通报,王某表示不认可。
“说我超载14吨?查扣当天过磅称重时一执法人员告知不超载。说我加帮改型?车是原厂车,出厂就没改动过。说我装载淋水?车上的装置已坏很久,一直都没用过”,
王某称。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王某忿忿不平地说:“我的车过磅了,他们明确告诉我并不超吨,看到其他车比我拉的多,也没盖篷布,“讨价还价”十几分钟的时间就被放行了。我问其中一个执法的,人家是怎么处理的,为何要罚我那么多?他很不耐烦地说,‘人家是人家,你是你,跟人家比啥’”。
对于事发经过,正阳县公路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给出了不同的说法。
该工作人员表示:14号中午11点多,该局流动执法人员在大林路口发现一台疑似超载货车,也未盖篷布,遂将此车查扣;在停车场内,执法人员进行了过磅,显示总吨数为54.18吨,超载14.18吨;执法人员口头告知罚款2000元,王某表示没那么多钱,先抵押证件,下次再送钱,执法人员不同意;第二天,其他货车司机看到有人躺在地上疑似有病,告知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室里有一农药瓶,及时向分管局领导刘副局长、张局长及县领导作了汇报,并第一时间把当事人送到医院抢救。不过,正阳县公路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并未向央广网出示当时的过磅记录等相关证据资料。
对于该事件,公路局廖书记表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执法不规范,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理。该局派了当班执法人员在医院陪护,也在支付治疗费用。至于司机为什么喝药,他们不太清楚,县纪检委、公安局正在调查中,“最终孰是孰非,由有关部门来界定”。
执法人员:按规定处理难度大
针对此事,当地官方通报中称,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基础上继续强化治超工作,对淮河沿岸采砂场实行源头管理,做到超限超载车辆不装车、不上路,确保治超工作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超限超载行为。
22日中午,央广网对正阳县一个超限站进行了暗访。
在正阳县大罗超限站,记者看到,货车到达超限站前都未盖篷布,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加盖篷布后并未进行处罚;拉沙货车一直往下流水未处罚;超吨车辆卸货之后也未复磅。
对此,现场执法人员表示,此类情况一般不罚款,而加帮改型不属于他们管。
“咋卸罚到位?想要做到卸罚到位很难!超限站都这样!如果按照国家的标准来处罚有些重,平时相对处理的都比规定轻一点,按规定处理难度比较大”,该执法人员一脸无奈地说。
货车司机因不满路政执法人员的不开票却高额罚款而服毒自杀,执法人员罚款不开票为什么?该如何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执法部门的“执法为民”观念在哪里?亲民、便民的服务理念又在哪里?本网将对此事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