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正式获批地方立法权
移动用户编辑短信CD到106580009009,即可免费订阅30天中国日报双语手机报。
7月24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14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确定烟台市于8月1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今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立法法》,明确规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烟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地方法制建设,稳定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都有积极意义。
据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介绍,将立足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优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目前,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所属的法制委员会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产生,并将开展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工作。(记者 鞠川江 于学辉)
热门推荐
更多>
中国日报一周图片精选:6月27日-7月3日 3D打印服装高跟鞋亮相软博会
双胞胎宝宝激萌走红屡遭搭讪 辣妈写答题板机智回应 当好莱坞大片遇上食物:魔戒变甜甜圈 马卡龙激怒绿巨人
- 中国道协否认发谴责《道士下山》声明:对影片持包容心态
- 工作也是围城 毕业三年你“跳”了吗?
- [晒照文化] 晒与不晒 我都在那里
- 周末收视:“跑男”破5创新高 “花少”小幅提升
- 《盗墓笔记》编剧:被吐槽我们一点不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