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涉毒案开庭审理:精神状态佳 当庭认罪
房祖名穿着黑色线衫出庭,精神状态较好
2015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对此表示同意。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陈祖明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庭审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内容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对此表示同意。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陈祖明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