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局联合市教委发文加强高校快递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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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与市教委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高等院校校园快递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高校快递服务管理,更好地满足广大师生的快递服务需求。
《通知》依据《重庆市邮政条例》规定,明确各高校应为邮政、快递企业投递邮(快)件提供便利,准许合乎相关规定及要求的服务人员、车辆进入校园服务区域提供服务;准许企业在校园服务区域合法设置服务网点或服务设施,首次为快递企业经营网络覆盖高校校园提供了政策支持。
《通知》还要求高校增设独立的快件配送收发室或增加现有收发室面积,拓展收发室“接收快件”职能,指定人员负责邮(快)件的接收、保管和递交;在各高校设立寄递服务中心,通过校内企业与其他快递企业合作、引入第三方快递服务企业、由各快递企业租用校内区块、柜台等方式,畅通校园内快递服务渠道,融合校园电子商务、商超配送等服务形态,丰富快递服务内涵。
同时,《通知》明确,邮政、快递企业入校经营、选派员工、着装佩证、车辆标识须依法合规;企业从事快递寄递业务应征得校方同意,租赁校方场地经营须签订防暴防恐责任书;借助快递服务开展鼓励勤工俭学,为学生提供参加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的平台;快递协会协调推进高校校园快递服务管理工作等事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加大了对企业改善入校服务质量的督导力度。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