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犯罪集团纪实:竞拍时扬言谁举牌举一次挨一刀

来源:湖北日报
2014-04-24 10:57:29

刘汉应为全部组织犯罪承担责任

涉黑案件,普遍存在审判难问题。涉案人数更多、时间跨度更大的刘汉刘维等36人案,审判难度更高。据介绍,该案卷宗多达1000余册,核心卷宗 200余册,涉黑卷宗48册。北京移交的案件77起,专案组审讯和取证工作中新发现30起,罪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众多罪名。针对每项罪名,在法庭上都要一一举证、质证,辨析、辨明。仅刘汉等1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一项罪名,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过程就长达6天。

尽管如此,庭审突破重重难关,稳步推进。

4月15日至16日,刘维等7人案庭审进行法庭辩论。控辩激烈,经过两轮针锋相对的辩论,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存在、刘维是否系涉黑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分庭审理是否影响被告人质证权等问题越辩越明晰。

17日下午至19日,刘汉等10人案庭审开展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否成立、刘汉是否为涉黑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另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指证刘汉指使杀害王永成是否孤证等展开辩论。对公诉意见中刘汉等人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被告人刘汉及其辩护人在首轮辩护中极力否认。刘汉称,起诉书中所涉及的具体案件都是个案,不能借此给他“戴上黑社会的帽子”。

公诉人认为,已通过组织特征、行为特征、经济特征及非法控制特征充分认定,刘汉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刘汉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绝对的领导和权威。

刘汉在自行辩护时称,“刘维的事与我毫无关系,他做过的事我不知道。”“我一生中没摸过一把枪。”“没有伙同他人犯过任何罪。”

公诉人指出,该组织的成员曾建军、桓立柱、王雷、仇德峰等多人均证实,“孙某某、刘维平时都听刘汉的,刘汉就是他们的‘哥佬倌’。”“刘汉说话算数,他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所有人的老大。”同时,从该组织实施的具体个案看,刘汉只需一句指示,一个电话,孙某某、刘维等人就将其作为必须完成的命令,而不管执行这种命令可能会对社会甚至自身造成恶果。刘汉对整个组织的发展壮大及协调、运转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对组织成员有着绝对的控制力,在组织的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中,指挥实施或事后提供支持,足以认定其是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对全部组织犯罪承担责任。

15日至16日,在两轮法庭辩论、自行辩护和最后陈述中,刘维等7名被告人均认罪、部分认罪或悔罪。刘维在最后陈述中说,“谢谢法庭给了我充分的权利,让我诉说我的人生经历和犯下的罪行,让我把事情说得清清楚楚,让我的亲人知道我做过的事和没有做的事情。”“我想对被害人的亲人,真诚地说声对不起,我做错了。”“我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接受法律对我的任何审判结果。”

被告人孙长兵向法庭深深鞠躬后说,“我自愿认罪并悔罪。我曾经在人生道路上迷失方向,犯过错误,现已醒悟,希望法庭对我处罚的同时,给予我挽救、教育和帮助。”

19日上午,刘汉等10人案庭审结束了法庭辩论,10名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除窝藏罪外,刘汉及其辩护人,对刘汉被指控的另14项罪作无罪辩护。刘小平否认指控,辩护人为其作无罪辩护。刘汉仅当庭承认犯窝藏罪,另8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或悔罪。

此前,陈力铭等5人案、桓立柱等3人案、曾建军等5人案、旷晓燕等3人案、刘学军等3人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程序,已分别于4月1日、2日宣布休庭。

正义绝对不会缺席

十多天来,部分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群众代表共6000余人次旁听了庭审。

咸宁市一位群众代表说,“旁听庭审,让我感到法律的至高无上和司法的文明进步。无论你背景有多深,财富有多大,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惩罚!”

四川广汉、绵阳等地的群众从新闻媒体上看到此次庭审的报道后,更是拍手称快。绵阳市一位企业界人士表示:“打击这些暴力犯罪,让法制回归,老百姓舒了一口气,敢挺起腰杆做人了!”

人们注意到,庭审中的很多细节,透露出法庭对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出庭受审的刘汉、刘维等所有被告人均未戴手铐、未穿囚服、未剃光头;刘汉患有耳疾,法庭允许其带助听器出庭;刘汉身患疾病不能久坐,法庭为其准备了坐垫。

刘汉的辩护人之一张青松坦言:“开庭前,我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心态,因为我担心这样一个案件,不会被公开审理,我也担心这样一个庭审程序,会不是一个审判程序,而是追诉犯罪的一个仪式。(但是)通过庭前会议,包括平时和法官、合议庭的沟通,他们那样一种客观、平和的态度,让我们感觉到这样一个庭审,它可能就是一个公正的庭审。庭审开始之后,让我们感觉到,有些担忧是多余的。”被告人刘汉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给了我在法庭上能够说话,能够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一些司法界专家和境外媒体对此次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司法文明表示高度赞赏,相信法律一定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在我国,有极少数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拉帮结伙,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伴随着暴力和血腥,通过灰色甚至违法经营迅速完成资本原始积累,获取巨额财富。这些人以血缘、地缘、业缘关系为纽带,以共同逐利为目的,以有组织的暴力犯罪为手段,建立起以“黑老大”为核心、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共同体。

正如本案中刘汉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形成、发展、壮大的过程,始终渗透着赤裸裸的血腥和暴力。其犯罪活动波及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盘踞之深、危害之巨,堪称一场灾难!他们对生命的漠视已经到了毫无顾忌、无以复加的地步!该组织成员在组织意志内犯罪中直接致8人死亡。个别组织成员还另行犯罪致5人死亡。在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涉案件中出现如此多的惊天命案,建国以来实属罕见!

检方在公诉意见书中指出,该组织成员还利用组织的财力和势力,进行形象包装,骗取政治资本,捞取政治光环。如此罪行累累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作为组织者、领导者的刘汉却拥有四川省政协常委身份,孙某某拥有四川省人大代表、绵阳市人大代表、德阳市人大常委身份,广汉市人人皆知的“操哥”刘维竟然成了 2008年“奥运火炬手”。他们在“奥运火炬手”、“政协常委”的光鲜外表下,伤害了八条曾经鲜活的生命、数十个曾经幸福的家庭。这些被害人的家中,有的老人因过度伤心,过早离开了人世;有的妻子无力独撑失去支柱的家庭,无奈选择离开幼小的子女;有的孩子失去父亲只能早早辍学,饱尝了人世的悲凉!更让人痛心的是,一些被害人家属明明知道凶手是谁,却只能忍气吞声、不敢报案和申诉,唯恐灾难再一次降临在自己家中。悲伤、恐惧与无助,在他们压抑的内心深处,是多么渴望正义的到来!

……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

尽管这个涉黑组织盘踞四川多地长达20年时间,今天,迎来了法律对它庄严的审判,这一刻,必将被历史所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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