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刘美燕
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召开乡村旅游及旅游扶贫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自治区旅游局介绍了新疆旅游在“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果及“十三五”期间旅游工作的新思路。
新疆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刘劲柳在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016年底,新疆自治区累计投入9750万元用于77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0个乡村旅游示范乡(镇)、4个乡村旅游示范县、470家星级农家乐、12个乡村旅游项目及107个行政村的惠民生项目的基础设施改善和服务环境提升。目前全区有“农(牧)家乐”近6000家,其中星级农家乐1432家(不含兵团),其中5星级32家,4星级151家,3星级796家,2星级325家,1星级128家。先后成功创建全区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5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3个,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27个、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户30个、中国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300个,中国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283人。争创国家级“旅游扶贫公益规划示范成果”、“旅游扶贫景区带村示范项目”、“能人带户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合作社+农户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公司+农户旅游扶贫示范项目、“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等15个。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了10%以上贫困人口脱贫,旅游脱贫人数达17.6万人。
她说,今后全区乡村旅游将按照“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总体思路,依托新疆自治区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显著的地域文化特色,旅游行业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推动全区乡村旅游不断发展壮大,努力形成“建好一个新景点,带动一批农家乐,致富一方老百姓”的乡村旅游良性发展格局。
新疆自治区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处长张凌志说,新疆旅游局在2016年10月草拟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产业促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初稿)》,提出了以乡村旅游为重点,以百镇千村为抓手,助力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中提出“十三五”期间,新疆自治区计划实现乡村旅游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4000万人次,乡村旅游总消费突破700亿元。建设一批旅游特色镇(乡)、村,培育旅游扶贫示范县(区)20个,支持全区建档立卡的600个适宜发展旅游的贫困村发展旅游业,乡村旅游从业人数达到100万人,带动区域内30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据悉,2016年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自治区旅游局将支持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作为旅游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同自治区发改委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3600万元,支持该区12个县市36个贫困村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安排旅游专项资金150万元支持阿合奇县科克乔库尔民俗文化村建设项目和新源县哈萨克第一村的乡村旅游重点建设项目。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旅游局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争取更多的各类资金支持我区乡村旅游建设项目。支持的重点方向是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应急救援、旅游标识标牌、综合环境整治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满足基本的旅游接待条件。
新疆自治区旅游局培训中心主任钱欣就人员培训工作答记者问,2016年,该局已初步建立了乡村旅游专项扶贫培训工作协调机制。开展了排专项扶贫、就业20个班次,已覆盖重点扶贫的喀什、克州、阿克苏、伊犁州、塔城、博州六个地州,共计1455人。培训的机制也初步建立,建立自治区、地州、县市的培训联动机制。2017年的旅游专项扶贫培训工作将继续推进, 2017年的旅游专项培训计划目前正在编制过程中,预计在2016年的基础上,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幅度。
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打造新疆旅游业新的增长点,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大力发挥旅游业在助力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独特优势。刘劲柳号召新疆自治区全体旅游人紧紧围绕发展目标,严格落实十项工作措施,力促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实现群众脱贫致富,助力自治区脱贫攻坚。一是开展乡村旅游“十百千”创建工程,二是规划布局及体系建设,三是推动旅游产品销售,四是加强人才培训,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六是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七是开展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八是发挥旅游产业在异地搬迁扶贫中的支持作用,九是创新扶贫模式推广,十是专项整治乡村综合环境。
目前,国家旅游局已组织招标国内专业规划团队为新疆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将明确“十三五”乡村旅游发展思路战略与目标,制定新疆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空间布局、重点区域与重点项目。规划将借鉴中东部省区乡村旅游发展成熟经验,结合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特点,依托旅游特色镇建设和旅游民俗村打造,明确旅游特色镇和旅游民俗村发展模式、发展定位、发展路线图,提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和举措。规划编制单位将于近期启动规划调研工作,预计将于2017年8月提交正式规划成果。
新疆自治区旅游局、发改委、扶贫办以及新疆自治区酒店行业代表及旅行社代表约150人参与了本次新闻发布会。(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毛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