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教育:新的民促法对未来民办教育事业具里程碑式意义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2-26 13: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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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于11月7日审议通过,并将于2017年9月1日生效实施。12月23日,中国枫叶教育集团在大连召开媒体见面会,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范桂杰以枫叶教育的视角,介绍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教育企业的影响。

“这次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无论从社会关注度和对未来民办教育事业的规范和发展的角度,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范桂杰说。

据了解,2003年《民促法》实施后,民办教育的规模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而壮大,民办教育由公立教育的补充,发展为以特色教育、精英教育为主要特点的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但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存在学校法人属性不清、财产归属不明、支持措施难以落实等瓶颈问题,严重制约了民办教育规模化、特色化、规范化发展。

“本次修法对民办学校实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厘清分类管理下学校法人属性和财产属性,差别化落实政府的扶持政策,有利于保护和调动社会民间资本投入民办教育事业积极性,促进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这两类民办学校各安其位、健康发展。” 范桂杰说。

新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选择设立为营利性,各界对此众说不一,甚至有人预判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将遭遇严冬。范桂杰认为,上述认识是不合适的。

范桂杰指出,新法对枫叶教育的影响机遇大于挑战,将助推枫叶初、小学轻资产发展,并增大枫叶高中和幼儿园的效益。

枫叶的小学和初中在开足、开好国家义务教育全部课程的基础上,突出英语教学特色,实施素质教育,以其特色化的教学品质和品牌影响力,越来越多地被地方政府青睐,邀请其办学。由地方政府提供办学校舍及硬件设备设施,学校建成后交由枫叶运营,枫叶在新法通过前与政府合作办学模式正是典型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模式。

“新法实施后,我们的轻资产发展模式有了明确的法律制度保障,发展速度或将增大。我们明年即将新开学的四个城市,其中三个城市都是和政府合作办学。”她说。

新的民促法实施后,选择登记为营利性的高中和幼儿园对于自身的收费标准将享有完全的定价自主权,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市场需求和办学品质自主定价。自主定价原则宣告了营利性民办学校成为了真正的市场主体。对于办学质量优秀,有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学校会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且利润将更加合法化、合理化。

“与新法配套细则出台后,枫叶高中和幼儿园如果选择营利性,在优质办学品质和自主定价权的双重合力下,学校的盈利空间有望随之提升。” 范桂杰说。

枫叶高中是引入加拿大BC 省理科课程的民办高中,具有全世界公认的办学品质。到2016年,枫叶已有18届高中毕业生,超过1万名的高中毕业生被世界28个国家和地区566所大学录取。(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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