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手机用户SIM卡信息牟利10万元 两名高学历男子分获五年徒刑和二年缓刑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2-24 10: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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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取非法利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姚某自行研制了两套电子设备和相关软件,伙同学长刘某截获、破解手机用户的SIM卡加密信息并盗打国际收费声讯电话,而后通过返利方式获利。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39岁的姚某和43岁的刘某均曾在西北某航天航空科研单位工作,他俩是师兄弟关系,属于单位的高科技人才,为我国的航天事业作出过贡献。

然而,在2008年,姚某与刘某在上海创办了一家信息技术公司,从事免费WIFI的开发业务,当运营资金发生困难及姚某亲人生病开刀急需用钱时,为了钱,姚某和刘某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变化,姚某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研发作案工具,并在刘某的帮助下一步一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据姚某交代:“2013年的时候,我研发的系统及硬件已经可以做到利用中国移动的手机SIM卡漏洞,收集手机用户IMEI电子串号和手机号码。到了2015年,因为自己缺钱,于是想通过这种手段赚点钱”。

2015年12月,姚某通过淘宝网,购买了一些网络通讯器材,并在互联网上下载了一些软件,通过这些器材和软件,动手组装了三台设备:一个白色的、二个黑色的盒子,这些设备可以通过无线网络搜集他人的手机号码等数据。

2016年1月,姚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自行研制了两套电子设备和相关软件,用于截获、破解附近手机用户的SIM卡加密信息并盗打国际收费声讯电话,而后通过返利方式获利。后姚某向刘某提出共同作案,刘某在姚某的多次劝说下同意作案,随后姚某指导刘某测试、操作上述设备,共同在网络上搜索国内外收费返利电话,并由姚某负责联系境外收费电话网站的客服人员,刘某提供用于存储返利的银行账户交于姚某,由姚掌管。

2016年1月底起至3月间,姚某、刘某共同或单独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1号航站楼豪普生达咖啡厅、2号航站楼到达层处,操控上述电子设备和软件,截获、破解附近中国移动手机用户的SIM卡加密信息,再利用上述电子设备伪装成移动用户的手机盗打古巴等国的国际收费声讯电话,而后从境外公司的返利中获取非法利益10万余元。

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公司统计,姚某、刘某盗打中国移动被害手机用户达五千余人,造成被害用户手机话费损失27.7万余元。

2016年3月4日,姚某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3月14日,刘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案后,两人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刘某以牟利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接他人无线通信线路后盗打国际收费电话,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姚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姚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家属帮助其退赔赃款,依法从轻处罚。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当庭自愿认罪,家属帮助其退赔赃款,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减轻处罚。(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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