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新疆建设成为山川秀美、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省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础和引导作用,使新疆山更青、水更绿,使节能减排、绿色环保、低碳生活成为新疆各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感受的新风尚。2014年开始,自治区开始在部分乡村实施新能源——太阳能绿色照明项目。该项目深受各族人民群众的真心欢迎和拍手称快,取得了明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绿色照明”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是在一种全球绿色环保行动下兴起的“节约电能、保护环境”的新理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美丽乡村,加快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联手在南疆部分乡村实施了绿色照明项目。2015年总投资1320万元,在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四个地州的22个县市、88个村建设了该项目,为乡村各族群众带来了光明,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为了监督管理项目实施情况以及专项资金执行和使用情况,确保这项惠民利民的微项目达到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10月中旬,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成2个检查验收组,由2名局领导分别带队赴项目所在村进行了检查验收。出发前,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验收组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并为每个组配备了查阅招投标文件、检测太阳能路灯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组每天披星戴月、风尘仆仆,奔波几百公里,每天都连续工作10余小时,没有双休日。每到一处,都对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运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路灯厂家资料、路灯安装工程基本资料、路灯安装工程交接验收技术资料、地址选择及招投标资料现场逐一查阅并认真与实物进行了比对,查看开挖路灯基座检查施工质量和蓄电池的商标、储量,技术人员进行了电压检测,广泛与当地村民进行交流和征询意见。对检查验收的结果,向项目所在的县市负责人和地区相关领导进行反馈通报。对个别村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一些质量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从检查验收结果来看,南疆四地州88个村绿色照明项目完成率达96.6%,项目合格率达90%。
通过这次全面检查验收,我们了解到绿色照明项目的真实情况,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倾听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声音,收获了南疆老百姓的认可、欢笑和掌声。一路走来,感受深刻,体会良多。
一是乡村绿色照明项目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暧民心”工程。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乡村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亮化美化了乡村环境,推动了城乡协调发展和南疆新农村建设,加快了脱贫致富进程,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和田地区于田县英巴格乡吐西坎塔合塔村热西提•艾则孜老人高兴地说:“路灯为我们带来了光明,带来了生产生活方便。白天在地里忙,晚上可以和邻居在一起聊蔬菜大棚的种植、果树的嫁接技术等。现在,我们也和城里一样啦!”英吉沙县萨罕乡艾山巴依艾日克村14岁小男孩穆合买提•阿布都说:“自从安装了路灯,晚上也可以在路灯下看书,和小伙伴们踢球了。”绿色照明照亮了道路,也照亮了人们的心灵。
二是乡村绿色照明项目是一项节约能源资源的“利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好这一项目,是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效途径。采用太阳能路灯照明,节能效益十分可观。据测算,每盏路灯每年节约电量约219千瓦时,节省电费千余元。那么,2015年南疆88个村2768盏路灯,每年节约电量约606万千瓦时,节省电费约30万元。从节能环保角度来看,不需要消耗传统能源,节能环保,无污染,符合五大发展理念中“绿色发展”的要求,切合建设绿色新疆的现实需要,也为发展壮大南疆村级集体经济节省了有效的资金。
三是乡村绿色照明项目是一项政治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深受当地各族群众称赞的多赢工程。所到之处,从十几岁的小孩到九十多岁的老人都对乡村绿色照明项目赞不绝口。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库木库萨尔乡库木库都克村90多岁的老奶奶祖母热汗•艾买提说:“我从小就生活在这里,一直都没有路灯,一到天黑就不敢出门。现在天一黑灯就亮了,干坏事的人也少了,晚上敢出门、不害怕了,特别高兴!”自治区发改委住莎车县艾力西湖镇克孜勒塔村工作组组长孙斌说:“实施绿色照明项目以来,天黑后,村上的巴扎热闹了,商店也开始营业了,村民之间交流交往增多了,民族关系更加融洽了!”自治区财政厅住洛浦县洛浦镇多外特村工作组总领队郑军说:“以前村委会门口这条路一到晚上,一团漆黑,摩托车、汽车、毛驴车等事故高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很大损失。现在实施了绿色照明项目,道路上的事故率明显降低,村民们个个露出灿烂的笑脸,打心底里感谢党和政府。”
令人感动的是,朴实的村民们不仅对乡村绿色照明工程交口称赞,而且真心拥护支持项目建设。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尤喀克毛拉德村的村干部热合曼•卡瑟木和村民们一起参与项目建设,为了保护蓄电池,将自家的棉衣棉被包裹在蓄电池外。克州阿图什镇迪汗拉村组织村民义务劳动,用节省下来的资金多为乡村安装了一盏路灯。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实施乡村绿色照明项目,既节约资源能源,又绿色环保,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为南疆农村实施的一项惠民利民项目。项目虽小,但意义重大。为了下一步继续做好绿色照明项目,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项目实施好、监督好、管理好,让全疆各族人民群众确确实实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建设绿色新疆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新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翟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