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系统正式上线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2-22 10: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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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已于今日上线,化妆品网上备案的功能正式启动。原“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正式更名“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网址不变(http://ire.eciq.cn/)。即日起,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可根据要求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同时,收货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备案系统填写本企业基本信息实施备案,获得备案号;此外,收货人可通过该系统填写2017年3月1日以后进口贸易涉及的相关境外生产企业和出口商(代理商)基本信息记录,以及所经销化妆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

为保证《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总局2016年第77号公告)于2017年3月1日顺利施行,11月29日,质检总局针对有进口化妆品历史的企业开展视频培训,厦门检验检疫局组织检区内近百家企业负责人在厦门分会场参加培训。

检验检疫局温馨提醒,进口化妆品企业备案时还需注意以下情况。初次申请备案食品和化妆品的进口商,需根据总局2012年55号公告和2016年77号公告提供相关资料;已在系统通过食品进口商备案的,需要增加进口化妆品种类的,在备案系统提交信息后应根据77号公告要求提供相关纸质资料。曾经进口过化妆品的进口商(已取得进口化妆品纸质备案号的企业)在系统提交信息后仅需对以往提交的纸质资料进行补充。(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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