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在大连联合举办了进口期货大豆检验检疫监管路演,对国家质检总局11月15日下发的试行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管改革措施进行解读,并对进口大豆顺畅交割具体做法及合约规则修改方案进行了论证。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辽宁检疫局等15个直属检疫局、大商所及大豆现货企业、投资机构等80余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其中,参会的大豆现货企业年进口量达5000多万吨,占我国大豆年进口量61%。
大商所理事长李正强在路演活动中说,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大豆消费国和进口国,去年大豆进口超过八千万吨。由于国内黄大豆2号期货交割不顺畅,期货交易不活跃,市场功能无法发挥。为了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国内大豆企业只能在美国进行点价和套期保值交易,这对中国企业非常不利。2014年大商所将活跃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列为全所重点工作,加大市场调研力度。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辽宁检验检疫局以及证监会期货部在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主要大豆加工企业、期货公司、粮食进口口岸以及交割仓库在合约修订等方面也积极建言献策,提出非常多宝贵意见。
据李正强介绍,经过调研和论证,目前黄大豆2号合约和规则修改方案已经基本成熟,后续还将继续对修改方案进行论证和完善,使修改后的规则能适应大豆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下一步,大商所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证监会、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的指导下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促进进口大豆合约安全平稳运行。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潘城表示,此项改革措施的推出为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交割创造了条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激活了交易品种,顺应了市场期待;二是帮助企业规避交易风险,保障了粮食安全;三是推动了政策的进一步修订;四是将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拉动地方经济。下一步检验检疫部门将与大商所继续合作,加快进行“进口大豆期货监管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并完成与国家质检总局的许可证审批、现货物流监管等系统的整合对接。制定切实有效的现货物流监管方案,采取GPS跟踪等多种方式对参与期货交割进口大豆物流进行监控,确保疫情不扩散、流向可监控。修改完善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及规则,在交割制度方面尝试创新,为买卖双方参与期货交割进一步提供便利,争取按照修改后的新合约及制度尽快挂牌交易,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做出更大贡献。(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