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派8个工作组赴各地督查环境信访举报案件

作者:李钢 来源:新华网
2016-12-05 09: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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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获悉,从昨日开始,由广东省环保厅牵头联合公安部门人员组成的8个工作组赴全省相关城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前四批次交办案件的办理机制、边督边改情况开展现场督查督导。这是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粤督察以来,广东首次派出工作组赴各地现场督查督导。

据悉,截至12月2日21时,广东省收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四批环境信访来电来信举报件110宗(其中,17宗投诉内容与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交办投诉件相同)。

这110宗举报件,共涉及22个地区和省直部门,分别为广州27件,佛山14件,深圳12件,东莞7件,梅州、揭阳5件,惠州、清远4件,河源、中山、阳江、湛江、肇庆各3件,汕头、江门、茂名各2件,珠海、韶关、潮州、云浮、顺德各1件,省环保厅1件。

按举报内容分类,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类94宗(其中,水污染28宗、大气污染51宗、固体废物24宗、噪声污染18宗、畜禽养殖2宗、危险废物7宗、生态破坏类3宗)、建设项目类4宗、行业作风类6宗、其他6宗。上述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各地和相关单位落实处理。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各地各单位须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中央第四督察组督察广东期间,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被督察地区及时解决环境问题。督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3345565,专门邮政信箱:广州邮政850号专用邮箱,邮政编号:51018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佛山:严肃处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日前,佛山市政府印发通知,明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或地方政府明确要求关闭的项目,一律依法取缔;对目前没有开展排污评估报告的备案项目或还没有完成整改的项目,包括各区未上报但实际已存在的项目,一律先停产整治,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后方能生产。

12月10日后,佛山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府办公室督查和信息公开室、市环委办将组织专门督查组,对各区落实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关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区,将启动问责程序;对慢作为、不作为、故意瞒报、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肃问责。

中山:快速清拆无证企业违章建筑

接到“黄圃镇横档管理区(横档工业区)化工厂经常偷排,特别是晚上有刺鼻的味道;南面的河边和东面有两三个氧化厂味道也很大”举报件后,中山市政府立即联同当地各相关部门对横档工业区及附近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对涉嫌无证经营的两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对三家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对四家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进行了停电整改处理,对南边河堤边无证经营企业的涉违章建筑问题制订了快速清拆方案,并于12月2日早上进行强拆。市政府表示,将加大对该工业区及周边厂企的监察力度,定期开展区域内厂企的排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排污企业,将依法立案查处。

江门:依法责令拆除违法生产设备

接到“恩平市沙湖镇陶瓷企业环境问题”举报件后,当天上午,江门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带队进行现场督办,组织江门、恩平两级环保部门迅速对沙湖陶瓷集聚区内陶瓷生产企业全面开展现场检查。针对六家企业违法建设的生产线,已依法责令拆除主要设备并封存供电设备,已完成11家企业的废气监测。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对相关企业作进一步处理。截至12月3日,江门市共收到省转办的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举报件共三批7件。全市已立案9宗,责令整改企业3家、停产整治企业4家,关停企业1家。

汕头:环保、公安联合打击违法排污

汕头市高度重视举报件查处工作。潮阳区环保局联合区公安局、谷饶镇政府分为五个行动组,于12月1日连夜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行动。在谷饶上堡工业区一家织造企业里面查获一非法印染车间,执法人员当即查封十台电热拉缸染色机,该公司法人(业主)现场被警方控制。12月2日下午,潮阳警方集中50名民警兵分两路,在贵屿镇打掉两个非法废旧电子拆解厂,缴获废旧电子产品56吨。(记者李钢、通讯员粤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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