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连续8年制作《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2-03 1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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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连续8年制作《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田一力 摄

在第三个“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黑龙江高院召开了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服务保障优化发展环境、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连续8年制作《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开创庭审观摩新形式等十项行政审判措施,发布了十起典型案例。

据悉,为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黑龙江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破坏发展环境的行政案件,对行政机关消极不作为的,依法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73件;对行政机关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乱作为的,依法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或无效437件。延伸行政审判职能,高院自2009年起,每年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发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符凤春分别在省法院呈报的2016年报告上作出批示。通过市县两级领导旁听庭审、每起案件开庭前向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发送出庭应诉通知书、高院与省政府法制办建立旁听庭审常态化机制等措施,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力促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黑龙江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目前,该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由2014年的0.58%上升至今年11.55%。

据了解,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黑龙江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幅增长。2016年1-10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74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2.18%。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全面推进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2016年8月19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性立法的形式,对严格执行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制度、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高审判质效、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类案或个案司法建议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行政机关乱作为严重违法案件情况函告同级行政监察部门等20个方面作出了规定,解决行政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促进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为推进黑龙江省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发挥作用。(中国日报哈尔滨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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