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全面实施

作者:陈婷婷 来源:吉林日报
2016-12-02 0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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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日讯(记者陈婷婷)今天早上,长春市工商局南关分局新春工商所发出第一张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标志着我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制度开始全面实施。

“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登记审批程序的简化,即来即办,减少了个体工商户制度性成本支出。

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将实时共享。今后,公民要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只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将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据介绍,为确保这项改革能够平稳实施,尽量减少改革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负担,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规定过渡期,不要求强制换照,但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没有换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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