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制定要求基层可开证明的“保留清单”

来源:新华网
2016-12-02 08: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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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制定基层证明“保留清单”

市编办主任刘云广介绍,对各部门提出的“保留清单”以外的证明要求,公众和基层可以说“不”

北京将制定要求基层可开证明的“保留清单”

  市编办主任刘云广。市编办供图

继首批取消调整74项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后,北京将继续对市级部门设立的证明进行清理。昨日,市编办主任刘云广表示,为了防止已经被清理的证明“死灰复燃”,北京将制定要求基层可开证明的“保留清单”,对各部门提出的“清单”以外的证明要求,公众和基层可以说“不”。

今年5月,市编办对基层开具证明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初步统计由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有200余项。11月15日,首批74项证明率先被调整取消。

那么余下的证明如何处理?北京市编办主任刘云广昨日表示,对于余下的证明,一方面继续清理,对于依据相关规定设立的,看法律法规有无修改可能;另一方面,看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办理,尽量减少企业或公民个人跑腿开证明。

刘云广透露,目前,市编办正在研究出台一版要求基层开证明的“保留清单”。他表示,如果不明确“保留清单”,开证明的随意性可能还是很强,有些部门的一些证明还有可能“死灰复燃”。

“也就是说,你说把这74项取消了,他又换一种方式还是要基层提供。”刘云广说,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把已经取消的证明固化,市编办计划出台一份要求基层开证明的清单。有了这个清单,一方面可以约束部门不随意要证明,另一方面也向公众、向基层传递一个信息,哪些证明是需要开的,可以开的。

■ 对话

刘云广:将清理150项行政审批中介事项

接手审批制度改革近4年,北京市政府职能发生了哪些转变?老百姓办事是否越来越方便?办事过程中那些叫人为难的“奇葩”证明还剩多少?昨天上午,“一把手话改革”活动走进北京市编办。市编办主任刘云广接受媒体采访,介绍了北京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的情况。

审批少了,监管方式和措施多了

新京报:“放管服”改革,重点有哪些?

刘云广:“放管服”是2015年后开始有的概念,原来叫做审批制度改革,北京市编办从2013年开始接手这项改革工作。“放管服”体现的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放,指的是简政放权;管,就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就是优化政府对社会的服务。

放,我们把重点放在了减审批事项,减非许可审批,减中介服务事项。减少人民群众和社会创业、老百姓办事相关的服务事项。管,过去政府对城市的管理习惯使用两种方式,一种是审批,一种是处罚,现在的做法是减少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新京报:放和管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刘云广:用我们的话来说,放和管的关系,一个少了,一个多了。审批少了,监管的方式、监管的措施多了。在监管方式、渠道、手段,北京做了很多探索。

比如说,双随机的监管方式,为的是提高监管的公平性。所谓双随机,是指监管部门,或者执法部门在执法时,要避免和减少随意性、主观性,把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全部列入,去哪个单位,谁去检查,随机抽取。

另外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也是近年政府大力推的监管方式。目前北京做得比较好的是工商局。工商局建立了信用信息体系,把北京市所有的企业,包括在工商登记的社团组织,信息全部上平台,违法违规信息也在平台上,平台对公众开放,群众可随时访问。按工商局统计,每天到平台上查询信息的组织、个人在几十万次。

坚决取消无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事项

新京报:在“服”方面,做了哪些探索?

刘云广:主要是优化服务。去年11月,市级政务大厅正式挂牌、开放。市级40个部门、700多个审批事项,都集中在大厅办理。过去办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老百姓得一个部门一个部门跑,现在所有政府部门都在大厅设立了窗口,在大厅都可以办完。同时,我们还进一步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事。

另外,为了让群众少跑腿,我们对奇葩证明进行了清理。审改处为此做了半年的调研,一项项梳理,初步统计由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有200余项,目前已取消调整74项,余下的证明事项正在研究中。

新京报:接下来还有什么动作?

刘云广:在清理中介服务方面,通过全面摸底,目前已锁定350余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坚决予以取消;对申请人能够自主编制评估报告的,不再强制要求委托第三方评估;对应由政府提供技术性服务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第三方评估。

按此原则,提出了清理规范150项中介服务的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正在履行发文程序。

已形成大气治理等12项专项责任清单

新京报:在“放管服”改革中,有哪些创新之举?

刘云广:比如在责任清单这块,北京市的做法是通用责任清单+专项责任清单,这是北京的首创。我们要求各个部门,对行使的所有权利事项,做一个通用责任清单。这份清单,是市政府审改办统一给的模板。所谓专项责任清单,是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在一些重大领域,在一些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上,形成专项责任清单。到目前为止,形成了12项专项责任清单,包括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交通拥堵管理、应急管理等。

专项责任清单,就是把解决某一领域的问题所涉及的所有政府部门,从市级政府到乡镇一级,各自职责到底是什么,具体在哪些方面要负责任,这项清单里都有详细描述。对于部门间涉及职能交叉,上下级间有衔接的,还有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发到各个部门,让衔接顺畅。(记者王硕)

■ 链接

74项证明已取消调整

●20项因设定依据废止或办理方式简化直接取消。

●33项证明由过去“个人跑”转由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的方式办理。

●11项证明凭申请人提交的有效证件、有效凭证即可办理,不必再多开相关证明。

●9项证明取消后,首次用个人承诺代替证明,依据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承诺、双方协议、签字声明等即可办理。

■ 讲述

割双眼皮、胎儿畸形证明,都找居委会

在调整取消“奇葩”证明之前,居民外出办事遇到问题,常常被办事单位推到居委会开证明。不管证明上写什么,只要盖了红章就行。

市民找居委会证明“胎儿畸形”

在调整取消大批“奇葩”证明之前,手帕口南街社区居委会主任薛梅开过很多证明。有的常开,习惯了。比如有居民整了容,最常见的是割双眼皮,需要居委会“证明你是你”,派出所才给办身份证;有的证明是第一次碰上,“奇葩”指数一再挑战底线,但还是得开。“如果你不给开,居民就真办不了事。”薛梅说,很多时候,居委会就是“兜底”,没人管的时候,只能找你。

薛梅举了一个例子。今年,一对母女找到手帕口南街社区居委会开“胎儿畸形”证明,因为其女儿怀孕7个月时,检查发现胎儿畸形,但医院不给做人流,需要居委会开证明,证明“胎儿畸形”。

“你说这多奇葩,医院证明不了胎儿畸形,让居委会证明。”薛梅说,“母女俩含着眼泪来的,居委会怎么办?胎儿已经7个月了,再不做就来不及了。但居委会能开什么证明?只有居住证明。”

没办法,居委会只有在居住证明的样本后附上一句话“根据医院的检查结论显示,胎儿畸形”,并盖上居委会的红章,这家三甲医院才给做了手术,薛梅说。

因开居住证明被叫上了法庭

因为开证明,居委会也惹过麻烦。手帕口南街社区居委会今年因为开居住证明还被叫上了法庭。一对夫妻离婚后,房子归属男方,但女方一直住在原住房,并在居委会开了居住证明。后来两人为房子打起了官司,女方把居委会的居住证明拿上法庭。居委会因此被法院传唤,解释开证明的缘由。

“现在,我们在证明后面,都会加上一句,此证明仅作为居住证明,不作为他用。”薛梅说,其他居委会也是如此。

为什么居委会承担了这么多“证明”工作?广外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开证明是计划经济时代养成的习惯,一直延续下来。“证明实际上是用公权力替个人做担保,不相信个人的承诺和信誉。”该负责人说,另一方面,出现这些奇葩证明,也是办事单位想转嫁责任,让其他单位一起分担,因此很多证明都要得很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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