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验检疫局与广西区环保厅签署合作备忘录
共同加强广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2-01 15: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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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验检疫局与广西区环保厅签署合作备忘录<BR>共同加强广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孙世和局长、檀庆瑞厅长见证签署仪式

11月30日,广西检验检疫局与广西环保厅在南宁签署《辐射安全监管合作备忘录》。双方约定,共同加强广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及时、高效、妥善处置核与辐射事件,最大限度消除辐射污染的危害,保障口岸安全和社会稳定。广西检验检疫局局长孙世和、广西区环保厅厅长檀庆瑞出席签署仪式并致辞,广西检验检疫局巡视员兼副局长董国富、广西区环保厅党组成员邓超冰总工程师分别代表本单位在合作备忘录签字。广西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邝力主持签字仪式。

广西检验检疫局与广西区环保厅签署合作备忘录<BR>共同加强广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董国富巡视员兼副局长(前排右一)、邓超冰总工程师代表双方签字

根据该备忘录,双方将共同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加强辐射安全信息情况互通。建立信息交流和通报机制,常态情况下每季度相互通报交流核与辐射监测、处置等工作动态;应急状态下,应及时将发现核与辐射事件通报对方;二是加强辐射监测和应急合作。当广西辖区内国境口岸、广西辖区与相邻国家发生核与辐射事件时,双方加强辐射监测、应急处置技术合作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双方互相提供对方缺乏的实验室分析设备或协助进行样品分析;三是加强辐射监测、处置技术储备。根据辐射监测、处置工作需要,双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联合举办培训班,开展辐射监测、处置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处置技术科研等,共同提高监测和处置能力;四是建立健全核与辐射事件应急体系。双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核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应急监测队伍和监测网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国境口岸范围应急监测、监测数据分析等方面合作,共同维护广西环境安全、生态安全及口岸安全。

为了推进备忘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双方还建立合作协调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分别由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管局领导和广西区环境保护厅分管厅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明确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监管处、广西区环境保护厅辐射源安全管理处为双方联系责任部门,负责相关工作联系和实施。

据了解,双方签署备忘录,也是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稳边、固边、兴边”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质检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推动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备忘录》《关于共同探索建设中国-东盟边境贸易国检试验区合作备忘录》的重要举措,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服务广西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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