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10月,广东检验检疫局共从进口大米中检出各类有害生物1367批次,同比上升了47.9%。
记者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我国进口大米质量安全,今年以来质检总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了进口大米检验检疫监管。
采取措施强化了监管要求,提高进口大米的准入条件。质检总局先后发布2016年第56号公告“关于进口泰国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第60号公告“关于进口越南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第98号公告“关于进口柬埔寨大米检验检疫要求”,在原有准入条件基础上,对泰国、越南、柬埔寨大米输华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要求。对越南输华大米增加了每批货物发货前应由越南官方推荐并经中方审核同意的熏蒸机构进行熏蒸处理,并由越南官方进行监督出证等要求。通过提高准入条件推动境外官方加强对输华大米的质量安全管理。
同时,加强了源头管理,开展企业注册登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对所有输华大米境外生产企业开展注册登记工作。目前日本、缅甸、老挝、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输华大米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对泰国、越南、柬埔寨等国家的大米企业的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正在进行之中。注册登记工作淘汰了一批不符合我国质量安全管理要求的境外大米企业,源头质量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已获得注册登记的输华大米生产企业名单及植物检疫证书样本等可在质检总局官方网站查询。
严把进口大米质量安全关,广东检验检疫局采取了提高进口大米口岸监管条件,加大口岸查验、针对性检验检疫、严格检疫处理、不合格信息对外通报等一系列措施,加大了口岸把关力度,严格检验检疫。2016年1月至10月,广东检验检疫局辖区各口岸共从进口大米中检出各类有害生物1367批次,同比上升了47.9%,所有问题大米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无害化处理或退运处理,确保未流入我国境内。(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